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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源陕西11条房产 |
分类: 焦点房谈 |
5月20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全文发布《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意见共11条,主旨促进楼市去库存,优化供给。
与此同时,多家媒体披露了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最新数据。据统计,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5 个,部分二线城市环比涨幅比3月份进一步扩大,合肥、厦门、南京等地房价涨幅已超过一线城市。西安楼市4月份普通住宅环比上涨37%,价格环比上涨1%,与其它二线城市楼市相比差距很大。而省内三四线城市库存高举去化缓慢,陕西11条在这样的情况下呼之欲出。
众所周知,去化库存加快供给侧改革是楼市刻不容缓的大事,但以往诸多举措在落地时都变了味,使好举措难以落地。此次《意见》确定了市、县、区政府是维护和促进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地要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优结构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一点责任明确、期限明确,便于执行。各地要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体系也是亮点,一是加强信息透明、公开,二是遇到问题便于快速反应,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人为炒作等干预市场。“探索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率,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力争达到80%”是个不小挑战,不仅要求货币安置要贴近市场,更需要补偿到位,要老百姓乐于接受。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每套按中省共奖励0.8万元其意义大于实际补贴,将其它优惠综合起来有一定促进意义。
《意见》提出落实信贷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商品房品质等具体意见均比较务实,其主旨是有效化解库存,优化供给,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条具体、明晰,关键还看落实。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后,楼市监测预警体系还应担负起责任,及时监控市场走向,科学预警避免人为炒作推高房价。当然,还要防止房价“给点阳光就灿烂”。疏通渠道,优化结构,善待购房者,做好服务,从而扎扎实实的把库存减下来才是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