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套家属院的房子,房东早已搬出去了,这套房子出租。前一位房客租期已满,但房东却没有去接收房子取回钥匙,而早早在中介登记出租。有客户要看房,房东因无钥匙屡屡推脱,这套房子从春节前一直拖到节后,放走了几拨客户,也耽搁了租赁时间,中介为此颇伤脑筋。
春节后,房东终于取回钥匙,中介带客户看了房。房内一片狼藉,许多电器都不同程度损坏,需要打理一番。因客户着急,对电器要求不高,列了物品状况及清单,当下交了定金、拿了钥匙打扫房子。二日后,签合同时客户发现马桶无水,要求房东修理后再签合同。房东答复,愿租不租,没时间修理,客户惊鄂。
这个房东是个典型的“大房东主义”,同时又是个粗心的房东。先一个房客走了不及时收房却着急着出租,登记了不能及时看房,影响了自己的收益,也影响了中介的声誉。虽然收有客户押金,由于没有及时收房导致多种家电损坏得不偿失,同时影响到了下一位客户的正常使用。而水路出了问题,不维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试问谁愿意租赁无水厕所的房屋?
2.一套安置小区的房子,房东年迈其子替其打理。由于房内有部分家具(主要有二张床),所以租赁者大多要求将床留下。一连三个客户提出要求后,房东坚持不留床,理由是,床是私人用品,外人用了别扭。可当初房东登记时明明说了带床出租。
几轮过后床被拉走,价格自然平实许多。这时来了位比较急迫的南方客户,傍晚看房后便签了合同。当晚入住后发现一间卧室无电,厨房无水。于是打电话告知房东,房东答复,前一个客户用得好好的,怎么你来了什么都坏了。第二天客户气愤地来到中介,一通谴责将房东说得一无是处。为平息事端,中介派员前去察看维修,灯很快亮起,而水是因为水阀下沉无法开启导致,需要专业人员维修。
这个房东(之子)与前一位房东犯有同样错误,房屋设施在交接时应仔细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如果工作忙可委托中介,也可委托承租人维修,前提是要承担维修费用。南方客户比较细致,细微之处比较较真,比较追求完美。情急之下电话打多了,引起房东反感,这点有南北生活习惯的差异,而房东收了房租不维修设施难免让客户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同时也违反了合同约定,是不可取的。然而直到现在,中介联系房东维修水路时,房东依然是爱住不住的答复,并拒绝维修。客户已决定住满所交房租时间坚决退租。
3.一套二手商品房,房东为一位年迈的知识分子,有两套房产。卖房前多方咨询、打听,后委托中介出售其房产。卖第一套房时,价格等一切条件都谈妥后,就是不能按照中介流程办事,非得先支付房款后才能过户。而房子没有进行核档,买方也有顾虑。因老人坚持己见,故做工作让买方让步,这套房子比较顺利进行交易。
卖第二套时,因购买人需要按揭购买,在房东的一在要求下,购买人承诺交易当天先行支付全部房款,然后办理银行按揭。评估公司实地看房评估,向房东索取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按揭预审时,遭到房东的强烈反对,他说,你有钱就买,没钱就算,凭什么用我的房子来抵押?
“你有你的千条计、我有我的老主义”是这个老人的做法,应该说没有错。但市场有市场的规则,一切都应该按照市场规则办事。老人不是不明白只有过了户才能办理按揭,实在是被市场中存在的坑蒙拐骗给吓着了,对规范经营的合法中介机构来说多此一举,也给中介的正常工作平添了难度。
上述三个案例是近期发生的比较典型的例子,虽是个体行为,但有一定的代表性。市场上诸如此类事情每天都在上演,说开来不过是些鸡毛蒜皮之事,但对租赁或买房者在心理上造成的影响却不能小窥。此中有一位客户曾明确告诉我,这个房东太可怕了,我宁愿不要定金也不想租他的房子了。
房屋在使用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虽然都是一些小小不然的问题,但这些小问题对一个家无一把螺丝刀的外地人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大难题。所以、不论买房租房,双方都应坦诚相对互相谅解,遇到问题都能设身处地的为对方想想,或换个角度看待问题,有话好好说,那么、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许多矛盾都能避免,这样我们为构建和谐社会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