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从“国六条”实施后的市场反映谈几点意见建议

(2006-07-12 17:02:32)

   “国六条”及实施细则以及西安市根据国家政策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出炉并运行了一个多月,市场普遍反映出二手房买卖交易量骤减、二手房价攀升、卖房房源减少、租赁房源增加等不对称的局面。
    显而易见这是“新政”中“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这一条发挥了功效。
    百姓之前卖房没有承担过税费,故没有纳税观念。突然间要缴“营业税”一下子接受不了,但不缴又无法完成交易,只好“羊毛出在羊身上”----通过抬高房价变相将“营业税”款“卖”出来,这样一来房价的一涨再涨就顺理成章了。我们曾有多套房源就是这样,先前一个价,卖着涨着,最后还是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去。这样的交易对“新政”中“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相违背,同时容易令消费者对中介机构、卖房人的诚信产生质疑,对行业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
    去年“国八条”出台时本地二手房市场刚刚出现“回暖”现象,各方面技术指标趋向良好,市场有进一步“放量”迹象。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2003年西安二手房全年交易量为34万平方米,2004年为44万平方米,2005年为76万平方米。整个市场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但面对每年可供应7000万平方米的二手房市场,无疑是杯水车薪。05年虽成交76万平方米,但大多数是在上半年完成的。而06年1月---5月只交易了26.1万平方米,所以“新政”对二手房交易的影响一目了然。
    “国六条”中将房屋交易征收营业税的时间由2年延长至5年,增加了二手房的交易循环的时限,减缓了二手房在市场上交易、流动的频率,直接从源头上遏制了因过频交易而产生的“过度投资”与“过度投机”,长远地看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通过对“国六条”及实施细则以及西安市的《意见》认真学习、领会,使我认识到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政策达到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及时解决商品住房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主观愿望的正确的,对过度投资与过度投机起到了遏制作用,但政策对正常的交易,尤其是中介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小的冲击。通过市场主要表现为二手房消费者“持币观望”情绪进一步增加,二手房出售者因成本增加而抬高房价,其中一部分业主“追涨”心切、且卖且涨使消费者极为不满,增加了房产交易的不安定因素,造成交易困难。另一部分业主转卖为租,使租赁信息出现阻塞。部分二手房消费者的需求实现转移,中介机构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下降,部分中介机构因业务受阻被迫缩减或停业。随着实施办法的相继细化,本地中介企业要求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特色政策的呼声日渐高涨。但目前无论如何都要面对这样的局面,尤其是长期坚持房地产专业化经营的中介企业,产品经营单一使经营效益下滑势头表现的更为明显。如何尽快适应“新政”,摆脱经营窘境是各方都应考虑或深思的事情。
     就西安中介市场目前的状况建议如下:
    1.政府主管部门应大力宣传“国六条”实施细则及西安市的《意见》精神,转变房地产交易中传统、保守的观念,让广大业主、消费者明晰房地产交易流程,倡导“让不动产合理地流动起来”的理念;
    2.相关部门应联手管理房地产中介市场,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中介市场行为,取缔非法经营,整顿证照不全的问题中介,打击房产交易中的欺诈现象,倡导诚信经营,建立一套长期有效、切实可行的监管机制;
    3.疏导制约二手房交易的瓶颈,督促产证办理和发放,加快公房上市步伐,减免低端房屋二次交易的税费,合理引导二、三级市场梯度消费的正常流转;
    4.加快二手房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加强各中介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信息交流、合作。组建房地产经纪人或中介协会,让行业协会参与到规范经营当中,让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交易资金有一个放心的监管机构;
    5.中介企业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将市场动态反馈上来,下情上达,以便政府相关部门更实际地对本行业进行决策。
    以上几点意见、建议为个人之见,偏颇之处还望指教,同时希望相关各方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切实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