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投多了滇池就干净了吗?
2007-7-16 新京报
高原明珠滇池蒙尘已经20年,为了治理滇池污染,各方已经投入48亿元人民币,这些来自中央、地方政府的款项和世界银行的贷款虽然缓解了滇池生态环境的恶化,却收效甚微。
这是一项糟糕的治理纪录,以往的投入为什么没能收到明显的效果?其中原因争论极大,包括当地的互环保专家对以往的治理模式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目前存在的体制问题,导致污染治理花费巨大而效果不对称,而另一方虽然承认效果未尽如人意,但认为资金短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为了继续治理滇池,按照云南省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预计在2006至2010年,继续投入83.7亿元人民币,同时,昆明市积极争取发行15亿元的滇池治理企业债券。政府的继续投入势在必行,环保工程作为典型的公共投资,政府投入有其合理因素。但是,公共投入容易低效,正是为了抑制政府公共财政资源的浪费现象,才有问责制、公共财政民主监督等一先系列制度安排。
滇池治理提供了一个反面的例子。虽然政府从上到下非常重视,但治理至今,也污染至今。期间没有一个责任主体为污染承担责任,责任主体缺失,使滇池的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速度。在滇池环境保护工作中,滇池流域的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角色常常错位,他们一方面作为行政管理主体,肩负保护滇池环境之责,督促有关部门治污,另一方面,他们也应该是环保法规条例的约束者,但在经济压力下,部门之间各保其利,相互卸责成为常态,水利、市政、农业、商贸、旅游等管理部门,都希望保住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不失,这就导致滇池治理成为硬件工程大比拼。
云南大学和浙江大学的专家,经过两年的时间,共同完成名为《建设现代新昆明与治理滇池污染》的决策咨询报告,指出滇池污染治理中存在着重硬件建设、轻管理和宣传教育监督;重工业污染治理、轻农业、餐饮业和旅游业污染治理;重两城区污染治理、轻滇池沿岸污染治理;重城市污水治理、轻城郊结合部、沿河乱倒垃圾的管理;重罚款、轻整改等问题。地方政府部门和决策者对治理工程项目的争取和项目的进展较为关注,而对于工程结束后的运转效果和效率重视不够,以至于发生工程项目安排不合理的情况,该先做的未做,该后做的却先先做了。这个问题体现最为突出的是:滇池入湖污染量未控制住,就开始去治理水体,这就在工程项目的实施的本来意义上打了最大的折扣。
工业污染的治理是先行者,1999至2000年,政府要求600多家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了36.5万吨,占全市污水排放量的60%,另外兴建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和新建4座污水处理厂以及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同时实行了滇池流域的退耕还林。但这些硬件工程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值得存疑,环保总局某负责人曾举出一例,他看到了漂亮的河堤,但堤内流淌着污水。毫无疑问,这是严重的财政浪费,有关项目的决策者应该作出解释,并为此承担责任。
有关部门有必要告知民众,在完成了上述硬件设施之后,为什么滇池水质持续恶化,在工厂得到基本治理之后,对于成为目前滇池主要污染源的生活污水如何处置?如果结论是以往的投入未能收效,那么,继续投资硬件工程是否属于虚耗民帑?如果以往的投入已经收效,不投入滇池水质会更劣,那么,有关部门也可以清清楚楚地告知民众,并且取得日后治理生活污水时的民意支持。
此次当地政府动议发行企业债券,很明显,是要依据企业方式运作,由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企业债投入到哪些企业,是否续建有关污水处理工程?有关企业是否应该享受税费优惠,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必须有个明确的说法。否则,从西方学来的公共财政企业式运作,不过是填了无底洞。
通过财政的公开与民主,发挥企业债的效率,才能将治污工程拔乱反正,不再成为各地硬件工程的大比拼。这一条并非是滇池治理的特例,在目前我国面临全面的环境整治时,全国各地都面临着滇池式的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