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音乐家长”的四大理由
文/田金双
近日,国内某些音乐家长们集体开了个会,据说要抵制网络歌曲。其原因无外乎网络歌曲使中国音乐的流行底线降低,有碍中国音乐的良性发展等云云。
关于网络歌曲的发展历程,我自认为多少还算有点发言权的。数年前,我曾推红一些网络歌手。2005年06月20日,我联合业内数十名音乐人共同发起一则《中国网络歌手宣言》,宣言就是我草拟的。有闲情意致的朋友不妨上网“百度”一下。
《中国网络歌手宣言》部分原文如下:“我们自己一定会用时间证明,我们的表达和生存对流行乐坛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网络,是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音乐,同样让我们彼此心灵相通!”
不过,流行乐坛,风起云涌,数年刚过,网络歌曲速度沦为媚俗音乐的代名词,一再成为众多音乐人的炮轰目标,真可谓意味伸长。最后,我想问的是:如果说网络歌曲罪大恶极,音乐家长抵制果真有理乎?
理由之一:理性整合唱片业不应该拒绝网络音乐及数字音乐
中国的音乐已进入泛娱乐年代,也正鉴于该原因,网络音乐及数字音乐才拥据更大的音乐市场份额,尽管众多网络歌手良莠不齐,但随着网络等相应载体的出现,这亦给诸多音乐中人和众多草根歌手提供了更多的拓展空间。
毫无疑问,时下网络歌手的翻身上阵亦给时下中国流行乐坛注入了更多的活力,亦打破了原有工业音乐和工业作品垄断音乐市场死水微澜的局面,这对时下音乐自身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
要知道,音乐的发展载体多多,远非唱片工业本身那么简单,网络传播和mp3等数字音乐等强势传播载体亦功不可没。因此,我个人认为,若全盘对网络歌手予以否定,拒绝其他载体单一回归唱片本身就意味着音乐工业的非理性倒退和自身发展的不成熟。
此外,我亦需指出的是,其实,有史以来,中国本就不存在唱片发达的经典年代,所谓唱片发达的年代,只是娱乐表象,即指工业唱片垄断乐坛的现状。因此,随着时下泛娱乐及乐坛格局的多元化发展和诸多音乐传播载体的出现,我们的音乐如果单一回归到唱片业的话,业将令中国音乐从大众趋于小众,即丧失更多的受众群和消费群体,这本身就意味着一次对音乐人的集体灭杀和文化拘禁,这种对网络歌手等非工业歌手和草根歌手本身就意味着一次集体性精神灭顶。
理由之二:网络歌曲根本不会令传统唱片业遭受集体灭顶之灾
某些音乐家长们发出此番感言亦有其初衷。究其原因亦很简单,主要原因其实无外乎在网络歌曲及其他数字音乐的冲击下,传统工业唱片制作业的垄断地位及原有音乐格局日渐被打破,工业唱片歌手一统江山的局面早已不复存在,而唱片业因网络歌曲等出现自身的商业潜利润和市场回报日渐降低,工业唱片制作者自身发展呈岌岌可危之境。
但是,我亦需指出的,网络音乐及数字音乐等的出现绝不会令传统唱片遭受集体灭顶之灾。反之亦然。相应地,两者的相互交锋和娱乐交媾更会令时下的乐坛出现全新的活力,并日呈多元化的市场格局。
此外,我个人认为,其实无论网络歌曲还是传统唱片工业,两者均不是衡量一个歌手音乐实力和娱乐指数的标准。究其原因,这两者均是音乐的传播手段,而非市场检验标准,亦非对一个歌手的真正定义,相应地,总之,市场才是真正检验一个歌手自身实力的首先标准。
理由之三:网络歌手其实不能称之为传统意义上的歌手
同几年前的传统歌手不同的是,网络歌手其实不能称之为传统意义上的歌手。换言之,网络歌手本身就不能称之为歌手。究其原因,亦很简单,我个人认为,网络和其他数字平台仅是歌曲的传播手段,与歌手自身关系不大,这种对歌手的定位本来就很草根化,这亦是网络歌手染指流行乐坛提升自身品牌之误。而网络的存在,势必导致歌手这一概念和歌手素质的集体下滑。
但是,我们亦不能忽略的是,众所周知,许多知名的音乐人和歌曲即通过网络一曲成名,事业也进入全新之境,逐渐成为日渐被人看好的演艺绩优股和当红歌手。
当然,我们亦不能回避,网络歌手和传统工业制作和娱乐包装的歌手大不相同,在品牌包装和自身公信力上有所缺失。也就是,网络歌手源于网络及相关数字载体这一传播渠道的大众化,自身的素质参差不一,良莠不齐,这种现状日将导致中国音乐产业素质和音乐作品的整体下滑。
理由之四:建立切实可行的歌手检验标准远比制定音乐准则更关键
我认为有关“维护传统唱片业”这个提法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失误。我这所以这么说的原因如下,唱片只是检验歌手发展潜力的一个潜在标准,除此之外,网络和mp3等数字音乐亦是检验一个歌手市场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准,几者均不可或缺。
因此,如果我们说维护中国音乐产业的良性发展的话,莫不如通过歌手自律、行业自律等个人音乐行为和群体娱乐行为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歌手检验标准。比如说,何为歌手,什么样的歌手才能称之为网络歌手,是否能唱歌能发音的人均视为网络歌手,而非单一的口水战和娱乐之争。
换言之,就这场口舌之争来看,娱乐论战仅是表象,如何才能行之有效地提高时下众多歌手自身的音乐素质,如何行之有效地激活时下的流行乐坛才是关键中的关键。
附:守望共有的音乐家园——中国网络歌手宣言
中华古国,文明千载,华夏音乐,源远流长。我们的祖先用音乐为中华民族书写了一曲与世界共舞的民族史歌。
如今,网络歌曲近亿点击率,使一个个隐藏在民间的实力歌手浮出水面,给大中华音乐注入新的活力。但不容回避的是,网络歌曲这个新生事物的诞生,举步维艰,网络歌曲的发展屡受业内指责。甚至,连最有声望的权威大人也纷纷聚集起来,屡屡对网络歌手予以炮轰。
作为网络音乐人,我们相信,音乐的魅力如若头顶灿烂的星空,没有国籍没有界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名守法的公民,我们有着足够的理由相信:在音乐之神的《汉谟拉比法典》面前,网络歌手同样是流行音乐中的强势群体,正是音乐的魔力使我们通过不同的时域跨越不同的时空中在网络中得以心与心的交流。
身为网络歌手,我们宣布,我们绝不是金钱和虚伪包装出来的产物,也不是商业操纵下恶意的“口水秀”。作为一名有着公民良心和内心道义感的音乐人,音乐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同样深爱音乐。
身为网络歌手,或许,我们在生活中从不相识;或许,我们在路上擦肩而过;或许,我们真实的歌声会像天空划过的流星瞬间毁灭;或许,在乐坛潜规则面前,我们无法充分展示自己……但音乐的魅力同样让我们饱经忧患,历经风雨,同样让我们刻骨铭心。
如今,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作为新时代的音乐载体,网络充分给我们提供了“零距离”接触流行乐坛的机会。因此,在音乐的自由天地中,我们有权利也有自由用爱心和真诚书写自己人生中精彩的一笔。作为一名网络歌手,我们同样有责任也有义务把真正的音乐献给大众。
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挑剔的耳朵,让公众真正倾听音乐背后真实的力量,我们所有网络音乐人自愿站在一起,举起信心的拳头,用真实的声音向社会正式宣布:
我们坚决拥护国家法律,绝不传播反动思想,绝不演唱危害国家安全的歌曲,严格自律。
我们将打破一切困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真实地表达自己,为社会和公众献上更多更好的作品。
我们坚决遵守音乐人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绝不诋毁中伤音乐同行。
我们坚持杜绝一切假唱及其他不道德的“商业秀”和“口水秀”,还当代流行乐坛纯粹一个纯粹的心灵家园。
我们所有人将尽自己最大的道义,打破流行乐坛所谓主流音乐一统江山的乐坛神话,为流行乐坛的微澜死水注入全新的活力。
我们坚决秉承着一个音乐人干净的良心,真正履行一个音乐人应该履行的职责,担负一个音乐人所应肩付的重任。
最后,我们有着足够的理由相信:我们自己一定会用时间证明,我们的表达和生存对流行乐坛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网络,是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音乐,同样让我们彼此心灵相通!
发起人:田金双
200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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