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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所有的美

(2023-09-13 09:18:40)
            看到一张复活节岛石像的照片,被惊到,无眼石像,表情微妙,孤岛漫天星光下,一种奇异,无来处无古今,天地浑然。这是南太平洋的一个岛,距南美的智利飞程达五个小时。那么遥远的路,今生可能无缘抵达。可是,我在图片上与它相遇,心里惊了一惊,留了个念想。人生的事,谁说得清呢?对南美的向往,是因为博尔赫斯,那个当了一辈子图书馆馆长,说天堂就是图书馆的人,那个写“小径分岔花园”的人;当然,还有写出“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马尔克斯,他们的作品让我看到了更多的未知,还有生命力,某种绵延不断的时空。这世上,能被称为作家的人,真的只是极少数。
            另一天,翻看雨果的旅行画册,也深感意外。色彩、构图、意境,皆是上佳。很少读雨果,却被这些属于他人生边角余料的画作打动,他于欧洲大陆游历,随手画在餐巾纸上,画在给妻儿的信笺反面,随走随画,信与画同时抵达。时间,已过去了一百多年。这种随手的画,个人非常喜欢。印象深的还有韦尔乔,已去世多年,他是心脏科医生,无数个值夜班的晚上,在处方签反面随手画的钢笔小画,那是心底的声音,当时翻看也格外震动,那本三联版的“闲情偶拾”是多年前一位朋友送的,与她也好久未来往了,人嘛,总是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或者没有原因,有了陌生感,再来往的可能性就少了,生命中的缘聚缘散,也是常态。另一本,是丁午的“小艾,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爸爸于特殊年代写给女儿的书信,女儿小,识字不多,他就部分以画代替语言,边写边画,那本书我翻过多遍,一本“真”的书。这世上,称为“真”的作品也很少。因为喜欢,还买过几册送给友人家的小朋友。 说回雨果,久久凝视他画的教堂、街道,黎明,黄昏,深夜,建筑的光线随之而变,他是深爱这些建筑的,也是最懂建筑的。他画小城的街巷,说当地人不知自己的好,并不珍惜。他写“这里有一地珍珠,一地猪。”他能写出“巴黎圣母院”,并不意外。那些心思细腻的人,给我们带来了人生的珍珠粒粒,值得被长久凝视。
            秋天来了。秋天的夜晚是好的。桂花季快到了。
            又到穿毛衫的季节了,喜欢那种堆领随意的毛衫,半袖无袖七分袖都好,有秋天的感觉,穿着舒适方便,黑、灰、咖、米、苍绿,色正质优都是好看的,单穿,搭件开衫,可以穿过几季。 衣物,面料稍好点,款式越简单越好,纯色最佳。可惜这样的衣物,也不常看到。要不就死贵,要不就是劣质粗笨。穿出来有书卷气的衣物也是越来越不见了,时代真的变了,连衣物气质也变了。衣物变成了牌子,变得哗众取宠,失去气质。就如同不少见的是一些眼神凌厉的女人,通常也是势利的,看人总是上下一打量,好像一眼把人看个透,像我这样全身上下没有一件名牌和首饰的人,不知在他们眼里是个什么样。曾经听一位友人讲过,最怕在电梯里,遇到那种眼神似乎看穿一切的世故中年女人……人的价值观不一样而已。自己在穿衣上比较懒点,因为喜欢走路,要便于行走,穿着谐调简洁放在首位了。倒是喜欢看到穿着有品味的人,说真话,也并不多见。过于隆重过于僚草都不是佳境。穿得简单又别致,是一种个人修为,可以让人多望一眼的。有次在琴台剧院遇到过,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花白短发,灰蓝色真丝套裙,戴小沿帽,平底鞋。记得那次是看“天鹅湖”,我看了她好几眼。希望自己60多岁时还有心情这样穿,穿着某些时候是需要匹配心境的。女人,自然老去就好了。不知何时起,满街整容脸,看上去有种狰狞、可怕,一眼让人看出来,还能流行成风,难以理解,真是不忍多看一眼。记得已故的树木希林说过一句话:让美者更美,不美者如故。这话很对啊。这世上,美本是稀缺,没有天姿的人,就保持原样,自然而然最是珍贵。
            再次翻看一本叫“谷物”的杂志,倒不是杂志多好看,而是喜欢它的色系,笼一层灰、褐,纸和版式都舒服,现在杂志也好像变成古董了,翻翻倒是想起多年前的日子。那时习惯一堆杂志翻阅,看得津津有味,灵感纷呈。杂志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这世间万物,像潮水,一浪接一浪。带不走的,留在了心里。翻看“谷物”,其中的一篇,香水设计师设计一款纪念香水,为了寻找灵感,去往已逝主人公位于法国的度假小木屋,在木屋的壁炉边呆一整天,看主人公喜欢的山、松树、雪,在笔记本上喷下香氛,香根草、广霍香、没药,玫瑰,纸张……味道,是灵感的又一个代名词。在谷物杂志上,还看到英文版的“易经”,封面是图腾和象形文字,一番简洁,附文: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很是喜欢。想想,国内的“易经”版本不知为何总弄得神兮兮,个人认为“易经”是一本哲学逻辑类的书。感觉书的装帧设计者、从业者,如果不爱书不读通书,很难有上佳的设计。
             看电影“奥本海默”,很喜欢影片里出现的英国剑桥大学、美国伯克利大学的图书馆、教室,上课时大家围拢来,像茶话会,氛围真好。一直喜欢古老的校园和图书馆,是一种个人情结。我看电影常常跑题。诺兰的思维是无限的,拓展了电影的边界,怎么说呢,有一种高级感,这种高级感,指的是思维方式。这是一部需要集中注意力的电影,三个小时看下来并不觉得累。现在的片子,好像都是一窝蜂,一种类型,思维单一,诺兰的片,在打破这种类型,这就好了,年轻人该看这样的片。
            有时想想,为什么喜欢读书喜欢写字,可能书是让心灵自由最便捷的途径吧。人囿于大环境中,很多时候其实是不自由的,而打开一本书,一个世界便呈现在人的面前,没有什么能限制心灵的自由。要读书啊,读真正值得读的书,说开卷有益,其实还是要开的什么卷啦,以我有限的对书的了解,有些书,写书的人认知比你还低,真不如不读。书单这件事,也不必当一回事,那是别人的经验,未必适合你。书得自己一本本去读,去积累,书中书,书找书,没有捷径,或者根本不需要捷径,读书本是乐趣所在。读书最后是,丢开书本,抬眼,青山连绵不断,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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