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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麻辣烫86】世界杯,裸奔裸奔不是罪?

(2010-07-07 13:09:25)
标签:

时尚

分类: 时尚观点

不裸奔裸奔不是罪?

姜春康


    世界杯,总会点燃激情,照亮梦想。在丹麦对阵喀麦隆的比赛中,两位丹麦球迷,就赤裸上身举着丹麦国旗几乎绕了场地一圈,直到主席台前才被拦住。据说,这是世界杯历史上的第一例裸奔。看到此,有人就大呼:裸奔裸奔不是罪,它正从时尚变传统!


    很是这样吗?要疯狂就可以癫狂吗?裸奔,真能成为正统的时尚?不妨让我们先看看“裸奔”这个词——36年前,“裸奔(streaking)”第一次出现在英语词典中。于是,这30多年来从足球场、网球场、板球场甚至是溜冰场上都上演过裸奔。据说,哈佛大学的本科生(主要是一年级)在每个学期的期末大考前,会在著名的哈佛园里举行传统的半夜集体裸奔活动———在哈佛园里尖叫着跑两大圈,以尽情放松整个学期下来那已绷得极度紧张的大脑神经。


    或许,是世界的就会是中国的。一些中国人也大玩起裸奔秀——两名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为庆祝毕业,在校内裸奔,其中一名毕业生称,裸奔是为了增加清华的“人文气息”,他希望清华能更包容,允许学生有个性,有创造力,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在杭州下沙最繁华的地段,一名浑身赤裸、腰间挂一块白色小布的男子在路中央狂奔。事后该男生称觉得学校很沉闷,想用裸奔来示范什么叫激情……


    够了,够了!每每看到这样时尚的裸奔新闻,我总会感觉时尚这个东西真是奇怪,它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丑的,更可以是假借美实则丑的。那些想用裸奔的实际行动来证明什么的人啊,纯属个人的行为主义,既不美观又扰乱人的视觉系统,我们不管国外如何,单看我们国内,至少是这样。大家想啊,在大学里突然出现一裸男,就能增加“人文气息”,就能演绎“激情”标本?那“人文气息”和“激情”这六个字,也太不值钱了吧?


    很多时候,这些努力打着时尚旗号进行裸奔的人,都只是为吸引人的眼球罢了。哈佛大学哲学博士达文波特,曾写过一部著作《注意力经济》,在这本书中,他第一次阐述了“知识时代”到“注意力时代”变迁。这似乎可以很好的解释“裸奔”这种随时可冠以“行为艺术”的秀——裸奔裸奔,只是“注意力经济”下的“精彩典范”而已,任何冠以的时尚的健康的头衔,目的都只为被人关注。


    按照达文波特博士的这套理论,我们便可以很好地对裸奔这种时尚进行取舍了——如果对某些人的裸奔感兴趣,那就尽管欣赏好了,能欣赏到啥程度啥境界就欣赏到啥程度啥境界,不要怕别人怎么看,大家尽可以跟着别人一起欣赏,并极力配合裸奔者欲寻求关注的欲望;如果对裸奔不感兴趣,那就尽管看别处好了,千万不要被他们所谓的行为艺术的口号忽悠瘸了,从而成为众多不明真相群众的一员,那就让裸奔者尽管裸他们的奔去吧。


    有种时尚叫裸奔,裸奔裸奔不是罪,关键要看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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