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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指日可待

(2007-07-20 06:52:36)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指日可待

 

        ------济南强拆风暴必须立即制止         

                                                                                    魏雅华

 

    2007年7月12日,我们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中,看到了如此惊心动魄的,济南大规模拆除“野楼盘”的电视报道。一拆便是上万平米的大楼盘,成片成片的、在建的十多层高的大框架己建成的大楼,在惊天的爆炸声中轰然倒下。
    让我们来看看此事的相关报道:
    新华网7月13日报道:7月10日,济南市市中区黄山店村2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楼盘"龙栖山庄"被强制拆除。
    近日,济南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始对市区周边地带的“野楼盘”进行大规模拆除。这些“野楼盘”主要是周边村庄利用“旧村改造”的名义开工建设并对外出售,既无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城共有145个村居正在搞野楼盘,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在这些野楼盘中,不少都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还有一些野楼盘拒不停工,正在顶风作案,对于这些野楼盘,执法部门都将进行强制拆除。
    该人士表示,济南市的"拆违"行动才刚刚拉开序幕,近期,济南市还计划公布一批野楼盘的名单。今年9月30日之前,济南市将完成对第一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并力争在两年内基本整治完所有的违法违章建筑。
    毫无疑问,这些“野楼盘”规范化的称谓为“小产权房”。
    看着这样的电视新闻,我想,不知道多少国人的心在流血。中国有三千多万的无房户、住房特困户的心在流血。
    中国真的到了可以如此挥霍社会财富的程度了吗?
    拆除这样的一座楼,仅拆除费便要花掉120万元,而毁掉这样一座中等规模的小区楼盘,国家的财富失去的至少五六个亿。济南将要拆除的小产权房面积多达1000多万平方米,如果以每平方米2000元计,至少价值200亿元。
    200多亿元哪,这是谁的钱? 80%是银行的钱,银行的钱又是谁的钱?是老百姓的存款,老百姓的血汗钱哪。
    房地产商的钱不会超过10%,还有购房人的预付款,就这样为了政府的一个面子,政府的软实力,要花掉这么多的血汗钱吗?
    在西部的贫困地区,作一个摘除白内障手术不过1000元,可就是为了这区区的1000元,几十万人在两眼墨黑中见不到光明,在无边的黑暗中苦苦煎熬。在西部的贫困地区,一个村子因为买不起几千米的电线,为了一两万块钱,至今电进不了村,村民们到了2007年还在点油灯。
    你们竟可以如此地几十亿几百亿地毁灭中国的社会财富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所授权的最大权限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该法的《法律责任》并未授权“拆除”,所以“拆除”小产权房是违法的。被拆除的小产权房业主,可以起诉“拆除”者的违法行政。
    我还要说一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程序己经启动,“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是件指日可待的事。
    请注意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7月12日所说的下面这一段话,这段话因为说得十分中规中矩,所以很容易被忽略。可如果你真的忽略了这段话,你会犯下大错。这段话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的回答,其实己十分明确。
    甘藏春说: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开始,就在全国不同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这段话所透露的信息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早在8年前便己开始了,而且己有定论。不久便可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核心问题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如果这个问题得以解决,“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事实上,不久前,国家设立重庆、成都先行先试城乡统筹,便暗含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大方向。
    2007年7月3日,重庆在打破二元障碍上跨出一大步:允许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流转。

    而目前,广东已在进行农村土地入市试点,省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须经过国有征收程序,可以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
    千万别低估了这件事的影响,它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扫除了最大的法律障碍: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收程序后,才可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它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可当“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那一天到来之时,济南的土地上只有如同圆明园一般的“小产权房”废墟,我们又该如何书写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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