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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为“村证房”进入房市立法

(2007-03-07 08:10:56)

提案:为“村证房”进入房市立法

 

提案:为“村证房”进入房市立法

         ------政府应为农民建房售房提供法律支持           

                             魏雅华


    关于这件事,让我们先从一条新闻说起。
    2006年7月30日,新华网河南频道转发了《河南日报》农村版的一条新闻:《城市房价居高不下,谨防"村证房"无序开发》:
    对此标题,不禁让人要问:是为了保障“城市房价居高不下”,所以要“谨防'村证房'无序开发”吗?这不是在为虎作伥吗?
再往下读,更有意思了。
   “根据有关规定,"村证房"是指"城中村"村委会为了改善村民住宅环境,利用本村的集体土地自主开发建起来的村民福利房,销售对象仅限于本村村民,可在村民内部转让,但不允许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然而,石家庄一些"城中村"盯住了房价上涨带来的"商机 ",新开工的"村证房"项目迅速增加,并堂而皇之把房子推向市场。”
    文中的这段话,更进一步验证了我们对标题的所产生的疑问。即"村证房"的“无序开发”对商品房的高房价构成了威胁,所以要坚决地加以驱逐。这简直是劣币在驱除良币了,这是我们的舆论,所应该支持、应该倡导的吗?
    我们细查一查,这件事并非某一地区所独有的事,全国各地都有大批此种被称之为“黑房”的"村证房",如雨后之笋,在兴建,在出售。而且此种"村证房"的事,也并非自2006年始。于是,这"村证房"便得好好儿地说道说道了。
    对此,全国各地都有明令禁止"村证房"上市销售的地方性法规。我们似乎也该为"村证房"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说法”了。
至于"村证房"为什么是"黑房",该新闻中说:
   “有关专家指出,低价"村证房"造成巨额国资流失。
    目前,石家庄市区每亩地评估价在50万元到150万元。以均价每亩100万元,按现行40%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缴率计算,每亩地就要缴40万元。而记者所走访的"村证房"楼盘,每个小区占地都上百亩。如此算来,国家仅土地出让金一项流失的金额就是非常巨大的。”
    按照“有关专家”的理论,“村证房”掰了“国家资产”的馍。我没理解错吧?
    可问题是,农民的土地是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实际上,“村证房”是农民用自己的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盖的房,既然如此,凭什么说“村证房”掰了国家资产的馍?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反过来问:到底是谁掰了谁的馍?
    国家征用了农民的土地,倒手卖给了房地产商,国家从农民的地上赚的钱,每年海了去了,估计每年从此项买卖中所获得的利润应在上万亿元,“有关专家”不但不对农民们心存感激,却反咬一口,倒打一耙,说“村证房”侵害了国家资产。
    对于农民来说,建设和买卖“村证房”是桩一锤子的买卖,是桩今生今世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次的买卖。那是剖腹产,是连子宫都被切除了的剖腹产。我们的法律就不能依据法理的“善良原则”,而网开一面吗?
我们之所以要专门地讨论“村证房”与地方政府土地买卖的专营权,是因为这才是封杀“村证房”所有理由的最本质的理由。
    不要说地产商们,就是地方政府拿农民的土地来发财,把农民的土地当成地方政府的提款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对农民利益的侵犯,对农民利益的掠夺,对农民利益的霸占,是应严加禁止并予以纠正的。
    对于这件事,每年的人大和政协的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痛切陈词,要求立法禁止。2007年,这件事不能再拖了。
     严格审查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的所有环节,未见什么不合法之处。
     地方政府不给他们上户口,是因为他们躲开了地方政府的土地专营权,绕过了地方政府的土地专营权,可为什么地方政府就不扪心自问,这样的土地专营权,对农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是一种霸道?合法吗?
     严格审查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的所有环节,未见什么不合法之处。不过是未经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而己,在手续上也许有些欠缺之处,应该允许他们补办,并缴纳该缴纳的税费。在这件事上,“堵”莫如“导”。
     就是那句话:通则不痛,不通则痛。
     己建成的房不让人家卖,正建的房子不让人家建,堵塞农民的致富之路,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妥。
     如果发现有不合法之处,不合法之处是那些地方性的行政法规不合法,应该修改和废除的,是那些阻碍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的地方性的行政法规,为农民建房售房扫清障碍。
     至于说到“打乱了商品房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不能不问:现在的“商品房市场的正常秩序”是“正常”的吗?
     位居《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首的中国房地产业,商品房市场的秩序是“正常”的吗?这样的市场秩序不该打它个七零八落吗?
     看看高高在上的商品房房价,不要说商品房房价,就是号称经济实用房的每平方米五六千元的房价,那是为清廉的政府官员和普通的工薪们准备的吗?这秩序是“正常”的吗? 不该打它个七零八落吗?
     农民建房售房就像平价药房的横空出世,它作了政府多年来一直想作,而未能作到的,老百姓梦寐以求的事。它攻击的是房地产商们的价格同盟,也许畸形的房价能从这里打开缺口,这是件天大的好事。
     政府应该作的事是为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提供政策支持,提供法律帮助,而不是相反。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派出所应该主动上门,为他们上户口。如果他们至今还是黑人黑户黑娃子,那都是派出所的错儿。


                   声明:此文为原创稿,报刊转载须征得作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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