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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事的人(长篇小说《唐人街》后记)

(2006-05-13 05:34:04)
分类: 混合理论 - Hybrid Theory
长篇小说《唐人街》后记
 
有故事的人
 

钟宜霖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有一个国内的朋友从北京到伦敦来出差。我在电话里请他帮我带几本书过来。因为我在伦敦已经住了三年,几乎就是无书可看。英文的原版小说倒是满大街都有,可那些小说看起来一是费力,二来怎么看我也找不到中文的语感。生活在海外,物质上的困顿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问题还是精神生活上的困难。所以这个朋友要从北京来了,我赶紧给他打电话叫他带点书过来给我看。
 
在这之前,另一个好心的朋友理解我的困难,大老远地花比买一本书还贵的邮费给我寄来了一本英国作家奈保尔的印度游记。看完了我就写了一个长篇。就是这之前的那本《伦敦爱情故事》。可能是我在电话里把这事儿跟这位朋友说了,离开北京之前他特地又去了一趟书店,专拣着奈保尔的书又给我买了三本。
 
我在朋友的酒店见到他给我带的半个旅行箱的书,当时简直就乐呆了。绝对是“漫卷诗书喜欲狂”,然后“白日放歌须纵酒”啊,拉了朋友就去伦敦SOHO区的酒吧。
 
在酒吧喝完酒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见我付了帐,朋友突然说:“我请你去吃饭吧。附近哪里有西餐厅?”——朋友这么问,只是因为刚才来的时候我特意先带他逛了SOHO区中心的唐人街,看见满大街地都是琳琅满目生意好得不得了中餐馆,他开始担心附近还有没有西餐馆能活下来。
 
我带他去了莱斯特广场旁边的一家西餐厅。刚开始我给他找了两家便宜点的小餐厅,可他都不满意,说:“我到英国来,就是为了吃到最正宗的上好牛排。你给我找一家好的,别替我省钱。”
 
这位朋友曾经在美国生活了将近十年,读完了硕士还有博士,我离开中国的时候他刚回到北京没几年。所以念念不忘美国餐厅里的西式牛排。
 
我们点了牛排和红酒,侍者端着盛着酒杯的盘子走过来。
 
“你在英国这几年都怎么样啊?”朋友切着盘子里的牛排随意问我,然后从边上切下小小的一块,用叉子放进嘴里,刚一入口就无比幸福地说:“恩,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牛排了。”仿佛全身上下顿时都舒坦了下来。
 
我同情地看看他,虽然更加值得同情的人是我。
 
“还好啊,”我说,“就这么过呗。”
 
“你多久没回国了?”朋友说。嚼着牛肉。
 
我眨眨眼,仿佛是想了一下:“三年。”
 
“哦,”朋友笑了,端起手边的酒杯喝了一口,仿佛还在回味刚才那一口牛排的美味,“这么说你从出来就没回去过呀?”
 
“是呀,”我低下头忧伤地回答。
 
“什么时候回去啊?”他问,继续边切边吃,“不想家吗?”
 
“不知道。我每个星期都给家里打电话。”我如实汇报。
 
朋友继续大快朵颐地大吃特吃,一面说:“干吗呀,我在美国也呆过那么多年,外面的生活多苦啊,你还不回去。”
 
又说:“大家都想你了。”
 
我点点头:“我也很想大家呀,特别是我北京的那帮朋友们。——这也就是你来了,这几年在英国,我连个可以真正聊天的朋友都找不着。”
 
他同情地看了我一眼,继续不停地吃着牛排。
 
“你在这里没什么中国朋友吗?”他问。他知道我说的意思是用中文,聊很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朋友就算是北京我也没有几个。
 
他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了什么,忽然笑了:“有啊,多着呢。”
 
然后我就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我在英国的中国朋友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阿宝。
 
虽然我只是简单地讲了一遍,可等我讲完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喝着红酒,用金红色的餐巾布擦擦嘴角。
 
我发现自己盘子里的牛排也凉了。好在是我当时也不是很饿。
 
朋友听完我讲的故事,轻轻地一笑:“像她们这样也卖不了几年,年龄一大了谁还要她?”
 
“她们本来也没打算这么卖一辈子,”我突然发现他其实并不理解她们。我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但这个话题已经谈得太久了,餐厅都已经快打烊了,所以我不得不换了个话题:“几点了?”
 
朋友看看手腕上的金表:“差一刻十二点。”
 
“咱们赶紧结帐吧,”我说,“一会该没地铁了。”这才发现我们已经是这家餐厅的最后一桌客人了。
 
“好,”朋友对在远处站得都快等急了的侍者招招手,做了个签单的手势说:“买单。”
 

*
 
 
当天晚上我回家就开始抱着朋友给我带来的书看。简直像沙漠里的饥渴了半个月的骆驼发现了绿洲一样。在英国的这几年真的把我给饥渴坏了,在学校上学的时候读的都是英文的理论原著,毕业以后又只能天天看报纸,哪里有文学书看,更别提中文书了。其实在这点上我和其他在英国的中国人差不了多少,还住在“唐人街”的时候,有一次阿伦回国度假,回来带了一张他上飞机那天的《北京青年报》,随手扔给了我。结果就那么一张旧报纸,我们一楼的人拿着从上到下从头到尾又从尾到头地看了好几个月。最后报纸已经又脏又破,都烂得不成样子了,我在厨房还经常看到有人坐在那张捡来的塑料餐桌旁,埋头看着那张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报纸。
 
我估计那里面的句子他们都能背出来了。
 
都说性饥渴,我看精神上的饥渴才是最重要的。有文化没文化的人都不例外。
 
但是国内现在的文化情形比我们也好不到哪儿去。我经常上网去看国内的中文网站,也经常浏览网上介绍的最新畅销书的选段。我的天。我就不在这里说什么了。
 
所以说,朋友给我带来的这些世界级的现代文学经典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甚至是革命性的。在回到家的当天晚上,我拿着那十几本书宝贝似地先一本一本地浏览,然后又饥不则食地挑出其中的一两本看了一部分选段。天哪,当时我心里就只充满了无限的感叹:好啊!这才是真的好书啊!这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啊,这才是真正的大师啊!
 
在这批有限的精神粮食中,我仍然无法掩饰自己对奈保尔的偏爱,凌晨三点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只有时间在剩下的时间里选择看完其中的一本书,于是我决定在这只能看一本书的时间里看一本薄一点的作品,就选了奈保尔的那本短篇小说集,《米格尔大街》。
 
看到里面三分之一的内容的时候,我已经知道,大师是怎么诞生的了。
 
这时已经是凌晨六点,我跳过去,在睡觉前最后的十几分钟时间里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篇。虽然明知道他在这最后一篇是会煽情的,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而且我自己也是写小说的,可看到最后一行的时候我还是哭了。而且是实在忍不住地嚎啕大哭起来。这他吗的混蛋,他怎么能在我明明知道他要煽情的情况下还能把我给煽哭了?而且还是在1959年?
 
现在都已经2005年了。
 
我悲痛地哭了好一会儿。然后哭完就闭上眼睛睡觉了。一觉睡到这天中午。
 
中午从床上睁开眼,看见窗外是一个大晴天,太阳已经艳丽地照在我的床铺上。很好的阳光。灿烂晴朗。
 
然后我就想,我又要开始写小说了。
 

*

 
两天以后,那位北京来的朋友又请我吃饭。这一次是在牛津大学旁边的餐厅吃午餐。我陪他去那里玩,中午的时候我们都饿了,又找不到什么像样的饭馆,就随便在街边的一家小店要了面包点心和英国茶。
 
我跟他谈到我正在看的书,和我正在打算写的小说。
 
“故事都有了,但是我还没想好怎么把这些故事串起来。”我告诉他说,“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他说:“你写了吗?”
 
我皱着眉:“还没有。还没想好怎么写。”
 
他吃着点心,一种英国当地的夹馅面包,有点类似于北京的京东肉饼一类的东西。开始我还开玩笑跟他说,一个京东肉饼到了英国也要卖五十块(人民币)。朋友听了笑笑,没说话。
 
“那你可以先动笔试着写一点,”朋友建议,“没准写着写着故事自己就出来了。”他以前在国内也是一个作家,但已经停笔多年,做起了生意。
 
“不行不行,那样不行。”我摇头,“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必须全部都想好了才能开始动笔,不然写出来的也是废品。”
 
我说:“其实现在所有的故事和人物都已经有了,只差一个把他们连起来的主线。”低头想了想,又说:“可有时候什么都计划好了,又突然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所以灵感才是最重要的,”我自言自语,“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一面仿佛若有所思。
 
朋友点点头,喝着茶,没说话。
 
我茶饭不思地望着小餐馆落地玻璃窗外流动的牛津城中心大街的街景,呆呆地想:“那条串线的绳子,到底是什么呢?”
 

*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了。
 
——唐人街。
 
我立刻心情激动地一头扎到书桌前开始疯狂地写。一下子又恢复到了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的连续十七、八个小时写作的状态。
 
小说写得很顺利,几乎是一日千里。连朋友要走的时候我都顾不上去机场送行了。
 
“怎么,你找到感觉了?”在电话里他问我。
 
“对,对,实在太不好意思了,我写到六点钟才睡觉。”我躺在床上接着电话说,当时是上午九点,我刚刚才睡三个小时。不停地写了一夜。现在说什么也起不来赶在十一点以前赶到希思罗机场,给这位给我雪中送碳的朋友送行了。
 
“没关系,你继续写吧,回北京咱们再见。”朋友说。
 
“谢谢谢谢,”我一个劲地说,“实在太谢谢你了。”
 
这时候,我的小说已经写了将近一半了。
 

*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小说已经全部完成了。只差其中两章还需要补写的两个结尾。详细的写作进程可以去看我的《创作手记》。到这里,我这篇后记的任务已经算是彻底完成了。在这部小说写到将近尾声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下一部小说的内容。不过还没有完全成熟,需要一段时间再考虑一下。
 
最后还要说一个问题,就是我一直不确定这本书应该算是一个短篇小说集还是算长篇小说。正如我在一开始说的,写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我是受到了奈保尔《米格尔大街》的启发,那本书是一个短篇小说集,但是在我写自己的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很难真正地去界定它的文体。因为你们也看到了,每一个故事都是可以单独成立的,但每一个故事也可以被当作是这本书其中的一章,而且所有的故事之间都是互相相连的。所以,写到现在我也不能确定这本书到底应该算是什么文学体裁。不过,也许说到底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这些故事里看到了什么,又想到了什么。
 
最后还想再罗嗦一句,说白了,谁没有故事呢?谁的故事写下来不是一本书呢?所以会讲故事并不是什么本事,把自己的故事或者生活自爱自怜地照搬着写下来也不是本事。一个好作家的真正标准是什么?只怕任何一个读者都会比作家本人更加明白。说到这里,其实和作家这个名称比起来,我更愿意只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讲故事的人。或者说,一个有故事的人。只有以这样一个低微的身份出现,我才会觉得安全,才能感受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真正的存在。
 
 
 

2005年3月18日,伦敦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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