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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小产权办证拆迁赔偿深圳 |
深圳1300万人口最少有1000万人,或长或短的时间居住过“小产权房”。所以,深圳人对“小产权房”(惯称“农民房”)的印象是特别的刻骨铭心。
按官方的意思解释“小产权房”:是中国地产发展史上一块巨大的“顽疾”,又是城市风景线上一道“伤痕”,同时,还是藏污纳骺的“集中营”。政府没有审批过“小产权房”,所以,没有必要给办“户口”。(注:很多博友误用“准生证”,事实上,早就出生了,没有登记“户口”而已)
按民间的意思解释“小产权房”:无论是农民,还是被“城市化”的居民。既然世代都住在这里,则需靠山吃山,家庭需要住房,建房是一种必然,即使建多了,产生了租金收益,也是理所当然。政府不“办证”也没辙,反正也别想拆除,就当做事实上的默认吧。
【小产权房的现状】
深圳市国土局住宅调查数据显示,深圳有城中村“小产权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约50万套以上,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
深圳是中国最早推进城市化的城市,按照相关法规,将“小产权房”全部定性为“违章”房屋。政府曾经痛下决心,意想彻底铲平“城中村”,但结果事与愿违,“小产权”业主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
前任市委书记李鸿忠在不熟悉深圳“小产权房”的现状下,一上任,就信誓旦旦的宣称:“在未来几年内,深圳必须将‘城中村’全部抹掉。”,政府使出吃奶的力气,付出了巨大的代价,5年前干掉了深圳的“渔农村”,之后,推平其他“城中村”的速度较慢。近闻,政府仍在加大力度誓将“岗厦村”、“大冲村”干掉,大冲村已经差不多了,岗厦村的推进速度较为缓慢。
【小产权房的收益】
一般城中村的村民,自建“小产权房”1-3栋,楼高7层,无电梯,一层有6套房,一栋42套,月租金为2000元/套,每栋每月的租金收益为8.4万元,年收益为100.8万元。如果拥有3栋,年收益则为300万元,70年则为2100万元。如此高收益,就算要拆迁,谁愿意支付这么高的赔偿费?不是吃饱撑了,就是做了亏本买卖,于是,拆迁阻力重重,想铲平城中村,比登天还难。
目前,深圳抢建的“小产权”房,一般楼高13层,均带有电梯,装修标准提高了许多,其租金收益也翻了番,开发者更不愿意高额赔付做亏本的买卖,政府不可能支付天文数字的赔偿额,故而,“小产权房”成为城市发展中无法顺利治理的“顽疾”。
【脏乱差的窝点】
由于深圳“小产权房”的规划,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报建,属于农民抢建而成。即使是巴掌大的地方,拔地而起就是一栋楼,规划极为拥挤和混乱,颜色各自为阵,建筑密度极高,建筑覆盖率均在90%以上,通称为“握手楼”。
房屋的采光、通风条件很差,建筑用材低劣,施工单位也是“非正统”的游击队,100%的“小产权房”没有经过权威机构对消防、竣工的验收。大多数城中村为开放式通道,人员出入鱼龙混杂,缺少专业的物业管理,租住的人群均为刚来深圳的年轻人或深圳草根阶级。
有些城中村成为香港人专属的“二奶村”、黑帮的聚集点、吸毒、卖淫、嫖娼、斗殴、枪击等时有发生,村内各种小商铺、餐饮、休闲等配套一应俱全,为了秩序安全,大量的安保队驻入村内,成为典型的“脏乱差”窝点。
曾经有人正面的评说过“小产权房”,因为租住者多为刚来深圳、收入偏低的年轻大学生、保姆、煤气工、送水工、保安、清洁工、打工群等,深圳缺少这样的草根人群,确实也无法运转,存在即合理,“小产权房”为深圳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各城市发热想办证】
深圳:5月21日,深圳市四届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基础上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
国土资源部、深圳人大先后两次发表申明,说是误读了“办证”,6月2日,深圳各大主流媒体均用重要版面,再次播报“小产权房”可以办证的消息。但办理是不能流通和买卖的产权证。
根据《决定》,市政府将从今起一年内完成违建普查工作。违建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向所在街道办申报。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告3个月;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此消息一公布,引起全国关注,一石激起千层浪。
江苏:今年2月,江苏省一项关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新政策正在酝酿之中。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兴在一次专访时表示,随着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逐渐放开,目前已建的小产权房“转正”问题必然会得到解决。
北京:08年12月,北京市建委信访办主任魏霞针对有市民反映有商品房项目在销售中,要求买房者付全款或首付款必须达到 50%的比例,魏霞表示这是违规行为。针对目前有关于补上土地出让差价,小产权房就可以获得合法身份的说法,魏霞予以了否认。
【办证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目前,全国住宅总量在186亿平方米左右,其中高达66亿平方米面积的住房属于小产权房,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涉及10亿农民利益的大量“小产权房”是存在的,到底要不要办证,却成了争议不休的“烫手山芋”。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村委会盖章以证明,或由乡镇政府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也就是农民农田或宅基地上的房产,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非开发用地。
如果国家不办证,等同10亿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其建设的房屋也没有办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不办证,想要迁建时,国家也必须与农民协商好赔偿金,方能拆除。前面是城管、后面是推土机和防爆警察的强行拆迁的行为,渐渐的隐退了市场。事实上,办不办证都是一个样,国家何必又掩耳盗铃的不办证呢?即使办证,流入市场交易,也给城市低收入人群解决了住房问题。办证,将勒令补交地价,会增加一大笔财政收入,何乐而不为之呢?
新中国成立后,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房。倘若给“小产权房”办证了,“小产权房”就会进入市场流通和交易,对现有的商品房市场形成威胁。既得利益集团的利润将下降,国家的财政收入将减少,甚至还会迎来阻挡不住的抢建潮。国家更是损失掉很大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故而,不给“小产权房”办证,完全是从既得利益集团的角度出发的。说到底,如果为“小产权房”落实“户口”,就等于动了国家财政的奶酪。
深圳准备率先为“小产权房”登记“户口”,表现出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尚不知会不会被国土资源部叫停。深圳一旦给小产权“平反”,全国其他城市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置?预计将迎来全国性的“小产权办证”请求,同时将引发全国性的“办证”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