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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给我长脸的公司  要你何用?

(2010-09-01 00:17:25)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不能给我长脸的公司  要你何用?


    杨光志

不能给我长脸的公司 <wbr> <wbr>要你何用?

 


    2010年8月24日21时40分许,河南航空公司VD8387的E190型客机在黑龙江伊春机场降落前失事,造成42人遇难54人受伤…危难之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称,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在使用过程中已对公众造成误解,给本来未在该公司投资的河南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据此,依法撤销鲲鹏航空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的登记行为,恢复其原有企业名称。撤销决定待有关方面报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生效。这一行动颇为众网友所不齿,被指责为“落井下石”。“人家没出事的时候帮你打名气,出了事你拿人家当尿壶”,太不厚道了。(8月28日《西安晚报》)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这一决定,不仅于行政相关法规不合,甚至还过不了人之常情之诘问。


    拿正规行政法规来论,或者,鲲鹏航空托名于“河南”之时,一定也被河南高层寄予了“拜托你替河南长脸啊”的殷殷希望,那么,既然当初登记之时不纠错,为何要在出了空难之后,要来“撤消更名”予以责罚,这显然不符程序。


    而以人之常情论,譬如一个父亲,对诸子寄望颇深,有一子不幸做了件自己也不情愿做的错事,便被父亲以“我不认你这儿子”相拒,如此无情无义,弃若敝屣,于灾难乱局中之各方维稳,是添乱之举,具体对航空公司,则是典型的落井下石。


    同时,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能在这时候做出如此决定,一定与河南更高层领导的给出指示有关,说明河南高层的怕被污名,都成过敏症了。是的,由于种种经济的、历史的、民风民俗的原因,河南的被污名,是事实,现实中,河南人的被歧视,网络上诸多城市地域口水战,河南人也屡被误伤,在这种现时格局下,河南绷紧了神经,对正面形象辎铢必较,孜孜以求,对抹黑新闻则生怕沾边,撇清自保唯恐避之不及,显示出行政官员骨子里的那份不自信与少担当,荣时我来俱荣,损时你便自损,不能荣辱与共,同舟共济,这于行政公信力,是极大损伤,于企业当事方,则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的痛悔,于民心与风气,也是不能承受的道德情感伤痛,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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