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律师 能让百姓断了“告官”念头吗?
杨光志

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以此要求律师们不得再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有的市民因此只得自学法律单枪匹马打官司,还有市民只得到外地请律师。(《楚天金报》7月27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8-07-27/081616007326.shtml
通辽科尔沁区政府真是精明过人,执政思路清晰:我将区内律师都承包圈养了,你还告个X呀?政府出钱将律师统统买断,拆除掉诉讼程序中的代理环节,使意欲告官的百姓根本找不到熟悉诉讼技巧的律师,这不是就有效断绝了百姓“告官”的念头吗?
通辽科尔沁区政府之所以会想出如此妙招,其观念出发点,是认为群众与政府利益天然对立,所有民告官都是在给政府添乱,属于刁民行为。据悉,一段时间以来,因为当地政府强拆事件频频发生,“民告官”诉讼案件陡然增多,官方不胜其烦,干脆就来一招“釜底抽薪”。你不是喜欢告吗?我阻止不了法院立案,但我可以买断本地律师。你如果要请外地律师,我至少增加了你的诉讼成本。老百姓口袋里钱少,请不起外地律师,就会息讼。民告官少了,在上级眼中,是不是可以说明我的执政有方呢?是不是可以视作社会和谐、民风淳朴、政通人和、官民一家亲呢?
该新闻事件还反映出我国律师制度的发育不良。律师唯政府马首是瞻,看起来是怕得罪政府,往深里看,却是怕法官。在我国现行司法制度下,避免不了政府官员干预司法审判的现实。谁要是得罪了地方政府,就等于得罪了法院,得罪了法院,你一个律师,还想在当地接业务,还想吃这碗饭吗?科尔沁区政府多年来包下律师的作法之所以畅行无阻,成为地方官场防堵民意的一大创举,再次证明地方政府干扰司法的影响力有多么强大。在这里,“律师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信条,被改换成“尽可能曲解法律为当地政府逃脱民意追究”。如此作为,只能凸显当地官员与群众的矛盾对立,已到了多么尖锐的程度!
然而,科尔沁区政府尽管包得下区内律师,能包得下邻县邻区的律师吗?你包得下有职业资格的律师,包得下有诉讼经验的公民代理吗?你可以拦截请不起外地律师的告官百姓,你堵得住悠悠众口吗?如果一种政府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侵犯了公众利益,在群众依法诉讼的正途被堵后,难道当地政府希望激愤冲动的人们绕过法律、走上街头吗?据上述新闻披露,通辽科尔沁区市民被迫自学法律单枪匹马打官司,还有市民到外地请律师——反衬出官员举动的愚蠢,显现出公民精神的成长无可抵挡,更显现出当地政府想以买断律师来让百姓了绝“告官”念头的可笑、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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