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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一案,五名被告人集体翻供(陪审员说法142)

(2021-03-31 11:24:35)
标签:

法治

房产

教育

时评

财经

分类: 陪审系列

2021第一案,五名被告人集体翻供 开庭三次 (陪审员说法142)

 

2021年1月20日)

 

今天审理的是一起职务侵占罪,没想到被捕半年多的五名被告人,竟然集体翻供,一致的认为自己犯的不是职务侵占罪,而是受贿罪。

他们的理由是,自己没有这么大的本事,来左右上级正规公司的投资和经营的方向。没有虚设中介公司,没有合谋,只是拿了回扣或是好处费,且起诉书指控的职务侵占金额都是天价。

案件是这样的,2018年起,被告人冉某、黄某在担任领柚公寓管理公司投资经理期间,与被告人王某、刘某涛、吴某经合谋,共同利用被告人冉某、黄某职务便利,分工协作,采用虚设四川民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二房东,以低价承租成都西御大厦有限公司高某塘商住楼项目,再高价转租给领柚公司的方式,意图侵占领柚公司钱款2957万元,实际获取371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涛在审判长问他住址时,主动的补充一句,这个房子是老婆婚前财产。听到这话,我明白他的意思,是担心法院会没收他的个人财产。

被告人王某表示,领柚的上级公司旭辉集团公司是知道有二房东存在的等等。当检察官问被告人为啥过去承认是职务侵占,现在不认了。回答过去不清楚。

该案5月25日第二次开庭。当5名都剃着光头的被告人,被法警押入法庭站在被告席时,旁听席上有两名女子已经泪眼婆娑。今天还是坚持不能算职务侵占,被告冉某认为自己是没有办公地点和办公室,也就是职位很低。甚至还在幻想被害单位能看在他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和他达成谅解。不然的话,自己坐牢了,公司的利益也挽不回了。多名被告人都希望以非公务员受贿论处。对于虚设公司做二房东不认可,但是按股份分红,却都是获利拿钱了。等等。同时对未遂的侵占金额表示不认可。

对于证人的证词,辩护律师们认为是被害单位的员工,对证言的可信度表示怀疑。我发现,好几位证人还是被告人的妻子或者是女友。

7月15日下午14点第三次开庭,这次检察官换成了资深的周少鹏,前者潘莹因产假休息着。

这次相隔两个月后,相关的案件后续,被告人和家属都积极的退赃和对被害公司的谅解,有关的公司也进行了过户,把损失降到最低。而面对这位资深的公诉人发问,句句直扣人心,5名被告人在庭上都乖乖认罪服罚,没有更多的托词和狡辩。

最后,当5名辩护律师都一致希望能减轻罪责,争取缓刑时,检察官也明确表示可以考虑,不反对。总算案件审理结束,只等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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