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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黄金你去捡?(陪审员说法139)

(2020-12-10 09:35:22)
标签:

法治

健康

历史

财经

时评

分类: 陪审系列

遍地黄金  你去捡?(陪审员说法139)

 

2020年11月27日)

 

今天是这个盗窃案的第二次开庭,虽然半小时不到,但为了事实调查和证据的真实,还是安排了开庭。因为在上一次的开庭时,辩护律师对证人的证词表示了疑议。休庭后,检察官就此再取证补充。今天被告人继续不认罪,也没有当庭宣判。

11月5日的第一次的庭审还是很有看头。这位叫饶某强地被告人,在法庭上还真是不屈不挠的强调自己卖给别人的四条金项链是在路边捡到的。甚至,在被害人的家里提取到被告人的DNA,问其是怎么回事时,就说“我不知道”。一句话,对指控的三节入室盗窃的罪名,一概的不承认。

也许对这种偷窃案件,没有抓到现行,被告人都会抱着侥幸心理。记得上几次的盗窃案子,被告人也是能赖就赖,大都不是认罪服法。但判处刑期一般都因涉案的金额大小来定,所以往往出狱后又犯。

而今天这个被告人,作案的手法相似,在同一小区的前后两天里行窃,两次卖赃给同一个收赃人。在一系列的证据链面前还要狡辩,但谎言也编得的漏掉百出。也许,为其辩护的律师,有点秀技的作为,硬是在枝节末叶中找茬,但又说自己必须为被告作有利的辩解。这样可能也让被告人误解自己可以作无罪辩解,而坐在旁听席上的一男一女,应该是被告人的家里人,他们也是希望被告人能减轻处罚。在庭审后着急的和被告人搭上几句,“还是那个电话号码,你要打哦”。

一个79年出身,初中文化程度,无业的贵州人,说是来上海找工作的,来奉贤的理由是因为火车站出来,有去奉贤的车就这么过来了,说过了一夜就又回到暂住地闵行那边了。就是睁眼说瞎话。

开庭前,和审判长陈法官聊起,他家里也曾被盗,还损失惨重,三四年前的事,住在二楼,是从阳台那边入室,下午的时间,家里没人。至今没有破案,就像我十几年前家里被盗案和我母亲住在底楼,进贼两次一样,都成了无头案。这也是因为作案的随机性和被告人的不认罪或赃物的不知去向,而不能破案。

检察官重申,不管被告人认不认罪,只要证据确凿,同样罪名成立,想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妄想。

也许,这名被告人目前还没有案底,所以他也在赋予抵抗。如今,小区和路边的监控给公安破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这样盗窃案例会逐渐的减少,而对这类罪犯能加重判,可能会有更强的警示作用。

让我想起了新冠疫情在国内流行时,小区的封闭管理,那时的治安何其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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