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青年成罪犯希望能走好后面的路(陪审员说法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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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青年成罪犯
(2020年4月26日)
今天在法庭上,审判长胡秀华问被告人冯某,你有什么要说的,冯某表示,“被害人我都不认识,只是做了其中的一个投资人,也是受害者,没有参与具体的交易,只是默认了事实。自己也是个有志青年。”
站在被告席上这么铮铮有词的宣称自己,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的。虽然戴着口罩,我仔细看了一眼被告女子,是个留着齐耳短发的,长得清秀看上去也算精明。这位84年出生,大学毕业,奉贤本地人,应该有不错的前程。估计投资做房产中介,本想好好作为,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卷入了这起因”一房二卖“被法院查封了的房屋买卖诈骗案,成了被告人。
另一名被告人方某,73年的初中文化,同样是奉贤本地人。庭审中基本没说啥,看上去是个老实巴交的。问她有什么要说的,都回答和冯某说的一样。但今天她作为第二被告人,原来,第一被告人,起先因认罪态度的不好,被逮捕。因为她以为是民事的纠纷,孰不知是触犯了刑法,涉嫌诈骗罪。
这起发生在2018年7月的案件,涉及的被告人还有另外的4名,都已经先后判刑。据说,这处在奉贤南桥解放中路的房产以27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在被害人先付了120万元后,在了解到上述房产无法过户,要求退钱时,拒不退钱。
虽然,2019年9月,被告人冯某、方某等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但是,犯罪行为已经构成,只能在量刑上给予考虑。
在最后的陈述中,被告人冯某,含泪说道,自己给家里和小朋友抹黑了,对检察官建议的判3缓3,表示对后面的生活很忧虑,希望能再减免。但审判长义正言辞道,已经考量你们是从犯,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最后,两被告人均被判3缓3,罚金10万元。
听说,第一被告人因为此案,自己居住的房子卖了,真是偷鸡不着折把米。有志青年成罪犯,教训太大。庭审后,冯某怯怯地说,这3年里,我车子都不敢开了,万一闯红灯,犯法了,不会收监吧。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