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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一人,判一缓一(陪审员说法112)

(2020-04-27 13:24:36)
标签:

法治

文化

汽车

时评

健康

撞死一人,判一缓一(陪审员说法112)

(2020年4月9日)

今天又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例,是被告人的不当驾驶,把同方向的在非机动车道上开着两轮电动自行车的袁某洪撞伤,抢救无效死亡。

这还是发生在2018年8月29日的事故,在奉贤区奉柘公路出海农公路西约99米处。当天是上午10点前,应该是个适合驾车的时段,不知被告人怎么回事,鬼使神差的把人撞了。据说,出事后,被告人立即拨打了110,最后发现被告人的车子压了实线。也就是说他是违规操作,负全部责任。

因为是涉及交通的赔偿,先由民事的诉讼处理。由保险公司给付了被害人家属的补偿,据说是54万元,按照64岁的死者,在60岁以上的相应递减的。

作为被告人,本想给被害人家属一定的补偿,最好不要再刑事公诉,但是协商没有达成。当初留在公安的5万元,对方也不要。这回又遇到疫情,所以案件一拖再拖才审理。

这位有着固定职业79年出生的被告人张某,好在事发后表现不错,基本一直是取保候审。被告人当庭表示没有能和被害人的家属达成协商,很遗憾。

一审判决:判一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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