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摇号陪审第一案,股权转让纠纷(陪审员说法103)

(2020-01-13 20:26:36)
标签:

法治

文化

教育

育儿

时评

分类: 陪审系列

上周接到法院书记员电话,说是“你被摇到号,下周四上午参加陪审”。啊,这是我做陪审员以来,也是从去年的月开始,试行了陪审员出庭,采取摇号选人的方法后,第一次被这么通知去参加庭审的。还真的巧了,书记员计,主审陆法官,就是上次被叫去救急的商事审判庭。

开庭前,和法官聊起,参加民事的审,比起刑事审一般人很少有头绪,因为短时间很难知道前因后果的。陆法官也坦言,一般刑事法官刚来民庭的话,要有个适应的过程,而民庭的法官去刑庭的话,就比较轻松点。因为,毕竟案件在之前已有公安、检察院在审理了。

也是,民庭的室内位置和布局都不一样没有高高的台阶等。

今天是一起公告案,被告人不到庭也能宣判,且案情简单。但法官说,也不能开庭的时间太短,必须在15分钟以上。正好,原告特别委托的代理人要和原告打电话,就在休庭合议时,让委托去庭外联系。偌大的法庭内,书记员和2名法官和我,还有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即使人少、案情简单明了,但该有的法律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原来,被告人即上海某教育培训公司,法人代表樊某福在被上级相关部门取消招生资格的前提下,还在让原告周某,即该公司的员工入股,又签订了退股协议不执行退款。

最后一审判决,被告人还原告欠款5万元。诉讼受理费1050元被告人支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