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成法院常客(陪审员说法102)
(2020-01-13 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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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健康文化时评情感 |
分类: 陪审系列 |
身高一米有八,身材中等,肤白,戴着眼镜,长相斯文的被告人顾某磊,因涉嫌寻衅滋事,2018年6月被奉贤公安拘留,7月6日被取保候审,7月17日最后逮捕。今天被押上法庭被审。
开庭前,旁听席上坐了七、八位的被告人家属,在被告进入法庭时,我就见旁听席上的一位约六十岁的女子,用纸巾在擦眼泪。看脸型我猜是被告的母亲。事后才知道是阿姆。
原来,被告人在2018年4月某日凌晨约1点半,在奉贤南桥的一家KTV和被害人香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遂电话纠集陶某丰(已判刑),至上址,后顾某磊先行离开,陶某丰到达后,即蒙面持棒球棍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腰1-4椎体左侧横突骨折,成轻伤。
被告人曾在2009年10、2013年8月、2017年10分别因同样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8月、10月和7月;2008年的3月、2012年的3月和2012年4月又因敲诈、吸毒、毁坏公私财物罪拘留了15日、10日和15日。可见是法院的常客。
这么一个88年出身的高中毕业,有2个孩子的父亲,却还是没有正经的工作,就在社会上作小混混。法援的律师表示,被告人的手有残疾,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但也愿意给被害人赔偿,希望能轻判。庭后,万审判长说,“看到被告人的名字,我就想,他怎么又来了。上次他自己手被人打残了,经过调解,别人给了他几万元的补偿。”啊!原来是这样的。
我再看眼前的被告人,在镜片后的双眼和嘴角边透着一股年轻人蛮劲和好事的神情。不管是他曾被人打残,还是他多次的参与伤人,这次他是让朋友来帮忙,所谓要“让他在南桥消失”。好斗,据说也好酒,难怪就惹是生非。被告人和被害人相互认识的,对方也是有不对的地方,但法院最终看结果。
其实,旁听席上有被告人的母亲,那位泪眼婆娑的女子说,每次闯祸,都是我们帮着筹钱赔别人,一次又一次的,这么拖累着家人,实在吃不消了。说心里话,真希望他多吃点官司,在里面太平点。也希望他能改邪归正,找份工作踏实做人。
公诉人建议6到9月的刑期,若有赔偿的话,可能减轻。辩护律师表示,争取在能回家过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