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智障女并怀孕案(陪审员说法59)(2019年5月28日)
(2020-01-08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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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陪审系列 |
这是一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一起被告人王某认罪又翻供的案件,还是涉及被害人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的。
2018年6月到8月,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被害人李某某系智力残疾人的情况下,仍先后多次将被害人带至本区洪庙瓦洪公路、团青公路边小树林,浦南运河桥下等偏僻处,多次与李发生关系,并致怀孕。经鉴定被害人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在庭上,被告人王某不承认和被害人发生过性关系,也不认为被害人是智力残疾,而是说自己在和对方谈朋友。然而,对自己在公安和检察部门的认罪供词都推翻,但又拿不出证据来为自己的行为解释。
公诉人提供了被告人舅舅和小吃店老板的相关证词,说明了被害人从长像上都可见智力有问题的人。而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意见一样,虽然并不是被告人自己聘请的,而是法援的,律师认为,被害人会用微信,字也写得好,智商测定在48。如果超过49就不是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了,所以表示被告人不构成强奸罪。
被告人自己的生活也是一团糟,虽然案发前在企业打工,但在2012年曾因盗窃罪拘役5个月。有过一段事实婚姻,生2个孩子,但都因有赌博恶习,老婆在7年前就离开他,孩子都在老家河南由母亲带着。这次案发是被告人的舅舅报案的。也许,被告人拿不出钱来补偿被害人,也就成了现在这样的案件了。
在庭审结束前,审判长华法官让一直坐着的被告人站起来,问道:“最后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回答:“我没和她发生性关系”。
当天,没有宣判。但我想,公诉人建议的5到7年刑期,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