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政协委员,如今的阶下囚(陪审员说法54)(2019年5月
(2020-01-08 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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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陪审系列 |
今年初就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的被告人虞某,近半年来在拘留所里,一直没有承认自己犯法,当然也就没有服罪。同样,今天第一次开庭,在庭上,他还是坚持自己是向所谓的被害人借款,并有写了借条。同时所借款项都用于一处酒楼的装修上,并承诺酒楼产生利润后会归还的。
而公诉机关的指控是,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虞某分别伙同彭某某、李某某(又叫马克)、刘某某(均已起诉)等人,谎称上海长寿路、万航渡路路口要开某宴酒楼分店需找人装修,由虞某冒充酒楼老板,彭某某、李某某、刘某某分别冒充工程负责人、司机等,以帮助打点关系,交付工程定金、借款等由,先后向被害人曹某某、吴某某、罗某某、廖某某等10人骗取钱款,共计170万元。
在庭上,就上述指控的每一笔诈骗金额进行调查、举证、辩论。
被告人家属聘请的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男律师,为其作无罪的辩护,表示证据不足。辩护说,这是民间借贷,均用于大楼的装修,不是共同犯罪,也没有分赃。当然,最后表示,如果法庭认可有罪的话,鉴于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请给予轻判。还指出,被告人曾在2008年时担任那届的上海某区政协委员。
听到这些,让我感慨。曾经懂法知法的一个公民和领导干部,还身有光环的台面上人物,却在10年后因犯法站到了被告席上。在法庭上,被告人虞某一再说自己长期经营酒楼,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等。而且也是做过投资人、股东,虽然后来退股不担任职务了,但至今人称虞董、虞总。言谈中,没有丝毫的愧疚之意。在法庭上,陈法官问他是否能退赔相关钱款,他多次表示自己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这半年来,他并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所以,在公诉人看来,诈骗的金额是巨大的,认罪的态度是差的,应该严判。
这位1960年出生在宁波,户籍在上海虹口的男子,从外表看,就像个知书达理、官场和商场混迹多年的人,说话也是慢条斯理、有眼有板的,应该日常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领导干部。而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定有主客观的原因。在庭审时,法警把相关的书证材料给他过目时,他推说没戴眼镜,看不清楚。辩护律师也没有提供其他相关的辩护证据,只是表示和被告人意见一致。
最后,检察官建议判处12年以上、15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时,被告人转身和在旁听席上的一位女子简短的说着什么,4位旁听人应该都是他的亲朋好友。该案一审闭庭,择日宣判。
我估计,被告人可能会不服,可能会上诉。对此案,我跟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