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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女郎”竟成持刀劫匪 (陪审员说法51)
(2019年4月17日)
庭审还没开始,桌上起诉书中的案情,已勾起了我的好奇。一个90后女子竟持刀拦路抢劫,但在被害人的追赶下,又吓破胆的把刚到手的一部手机和100元钱扔下逃走。也就是说钱财啥都没有得到,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班房。看到这些,我好像在看英国喜剧大师憨豆演的某个令人捧腹大笑的笨贼剧情一样。我忍不住的发笑,问一边的辩护律师等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人?
开庭了,刑警押解上戴着手铐的被告人陈某,一个一米六左右,短发、方脸,脸颊有几颗青春痘,穿着鹅黄套头卫衣的年轻女子,表情漠然。
今天是简易程序审理,在进行常规的流程“调查、举证、辨论”中,我逐渐了解到,这位被告人陈某,还是一个爱粉色系列的女子,因为在她的住所有粉色的背包、粉色的雨伞、粉色的羽绒服,甚至口罩也是粉色的。应该也是一个爱美之人,却竟然会拿着随身携带的菜刀,在2018年12月某天晚上9点尾随被害人王某(和她同龄女子),在上海奉贤四团某处偏僻路段趁其不注意,把菜刀架在王某脖子处,遂抢得其随身价值人民币2465元黑色OPOP牌R17手机一部及现金100元。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挺而走险?
休庭10分钟,从当天的审判长陈士龙处得知,被告人陈某从小送给了姨父家,难怪问她户籍一会儿说是安徽,一会又说是江苏,其实是出生地安徽。后来姨父家生了两个男孩,她在养父家得不到宠爱。长大结婚生子后,现又离婚了,孩子和前夫生活。平时生活中也少有朋友,性格内向,就打工挣钱,两点一线。这次因为老家的养父母和自己的亲生父母一直问她要钱,她实在没有,就做出这样犯法的事。起初,办案的人员都觉得不可思议,怀疑她是否精神有问题,但最后还是确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能免于起诉。
整个庭审中,她都是面无表情,就像在审判别人的事,旁听席上也无一人。让她最后有什么要在法庭上陈述的,她还是一样无动于衷。陈法官都忍不住的对她说,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能再犯。
陈法官说,自己在刑庭工作10年了,还是第一次审理有女抢劫犯案件的。确实,这个女被告人的表现真的很奇葩!最终判决3年有期徒刑,罚金3千元,菜刀1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