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套路贷(陪审员说法45)
(2019-02-01 14: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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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套路贷(陪审员说法45)
今年陪审的第一案是一起涉及7名被告人的有关套路贷诈骗案,庭审时间预告一整天。
和过去一样,我还是早早地赶到法院。
今天的审判长余红,书记员刘丹,检察官谢宝荣,另一位人民陪审员杨神鹰。开庭前,只见书记员小刘拖着一辆堆满卷宗的小手推车过来后,又捧来一沓厚厚的卷宗。啊,竟有三四十本卷宗,堆在公诉人一边的桌面上,一下成了小山一座。看着这么多的书证材料,余红法官说,今天再晚也要把此案审完。
上午9点20分开庭。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四男三女,还有一位姓潘的女子另案处理。案情是这样的:
2010年起,潘某某(另案处理)在本市奉贤南桥秀南路某号开设中介乐居地产(没有工商登记),并以此为场所伙同被告人韩某某等人从事民间高息借贷活动,通过套路贷方式非法获利,被告人范某某、孙某某、方某某、张某某、阮某某、胡某某等人在被告人韩某某、潘某某纠集下作为出资人参与,通过银行流水帐和借条确认虚高或者虚假的借款事实,通过提取现金方式支付利息,隐瞒高利息借款事实;在被害人无力支付本息时又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平帐,提高债务金额,从中骗取高额利息;在借款过程中还让被害人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等手续,以买卖房屋合同掩饰借款事实,在借款过程中还让被害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收据,将拖欠高额利息转化成合法收款;通过虚假诉讼方式等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
这起典型的套路贷诈骗案,起诉书上提到的14节内容,涉及被害人14名,被骗的金额少的5万元,多的价值200多万元,因为有的被害人的房子已转卖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的被告人自己的本金也没有收回。还有的犯罪未遂,但同样以诈骗罪论处。
本案中这个所谓的中介乐居地产,从一开始就是个非法公司,公司运作中又以不正当的手段来敛财,所以在借出第一笔款子后,就想方设法的不让借款人如期还款。其中以出资人不在国内,或者出资人不能和借款人单独联系等方式,阻扰资金的及时到位,造成还款一次次的逾期,即一步步的设下圈套,让被害人最终出卖房屋。
最可悲的是,其中第七被告人胡某某,本来也是这家公司的受害人,之前曾把自己房子卖了才还清高额的本息。没想到,如今也用同样的手段去诈骗别人。而这些借出去的钱就是自己卖房还债后多余的钱,想钱生钱。而目前连本金都没有收回,自己成了阶下囚。当天因为她是刚动过大手术,身体虚弱,在法庭上请求坐着庭审。
还有第六被告人阮某某,自己是做保险销售的,就因为贪图高额的利息,把家里的房子抵押贷款了再出资赚利息,现在是人财两空。
由于本案涉及的时间较长、金额大小不一,资金组成复杂,在庭审中当法官询问相关的出借金额时,被告人之间出现了相互扯皮,就是资金越少越好,而不是案发前的越多越好,这也是在为自己的罪责开脱。当然,被余红审判长厉声喝止。
其实,这起案件的另一位潘某某女子是最主要的人物,只是另案处理。因为今天庭审的这些被告人大多属从犯,都是被人牵着牛鼻子走。都是法律意识淡薄,贪字当头,均为小学或初中文化。而据说潘某某是大学文化程度,是个能说会算的人,只是聪明没有用在正道上。
最后,七名被告人的律师都希望给予缓刑的处罚,并都愿退赔非法所得。
当天被告人都能认罪认罚,庭审很顺利。据说案外这家公司还有许多的借款借条,也就是不止本案指控的14名被害人。
下午4点多一审结束。旁听席被告人的家属亲友们,一个个泪眼婆娑的目送着被告人被法警带走。看着这些令人痛惜又无奈的场景,我的心堵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