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难逃法网
(2019-01-21 12: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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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历史时评杂谈教育 |
分类: 陪审系列 |
法庭上一位年轻的法援女律师,铮铮有词的极力为被告人作无罪辨护。但是法庭在重证据的前提下,也会综合考量被告人的一系列因素,不认罪,并不等于无罪。据说,前两次盗窃行为被告人也是采取不认罪的态度,想减轻罪罚。然而,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告人家属着急了,表示愿意替被告人赔偿被害人1千元的损失,争取其减刑。
最后,休庭5分钟继续开庭并宣判,被告人纪某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第二起盗窃案是一个叫刘某某的江苏、60后,文盲,暂住奉城头桥的,在周边地区流动收废品的作案,而且是在2018年3月到7月间4次入室盗窃。在庭上被告人对其中一起被害人家里安装的摄像头拍到了他入室盗窃予以承认,但辩说没有偷到东西,这已经是构成了犯罪。其他的3次都加以否认,即使在路上拍到他骑车的身影,也承认了,但还是拒不认罪。似乎不抓到现行,就以为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法庭上同样一位年轻的法援女律师,也和前一位律师一样表示证据不足,要疑罪从无。纵观被告人刘某某,在2009、2013年都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和拘役,所以也是个劣迹斑斑的人。所以,虽然这次盗窃的价值不大,也很难估算,其中有“老布、铜铲铜勺、酒等”,但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该惩罚。最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有关的酒、油等归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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