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同窗好友
今日反目为仇(陪审员说法36)
(2018年10月31日)
同是1980年出生的被告人杨某某和被害人纪某某原本是初中的同班同学,关系不错,后因被告当兵去断了联系。2007年两人再次见面恢复联系后,被告人已是上海松江某公园的员工,系事业编制的城管人员,而被害人还待业在家。在9月的一次聚会后,说起了被告人杨某某能帮被害人纪某某介绍争取到松江的城管单位工作一事。
于是,被告人杨某某以帮被害人购买本科文凭及打点关系费用等名义收取了被害人的4万元。后以各种借口拖延未还,并谎称能介绍到和自己一个公园工作。
2014年,被告人杨某某通过淘宝网伪造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的上海松江市容绿化局录取通知书、体检通知,方塔公园录用员工报到通知,并将上述公文交予被害人。
2015年10月,杨某某以在泰国购买房产为名向纪某某借款7.5万元,后其又向纪某某谎称将上述钱款用于为纪某某介绍工作。
2018年1月,在被害人报案前,被告人和被害人就钱款赔偿一事没有达成共识。最终,杨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拘留,也就出现了今天曾经的同窗好友对簿公堂的一幕。
据说,就11.5万元,被告人家属已经在开庭前上交到了法院,当庭被告也承认了诈骗的罪行。但是,在今天举证和辨论环节,辩护律师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其中的7.5万元为借款性质,也就是涉案金额需要重新确定。所以,本来能够当庭宣判的案件变成了控辩双方的不断争辩,庭审一直拖至中午12点半。这也是我做陪审员以来上午拖时最长的。
今天的审判长李晓杰耐心地听着被害人的述说,也希望被告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行为作最后的陈述,但被告人在我看来,虽然口头说认错,但心里是明显不服气的,他说:“我该付出的代价会付”。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洋洋洒洒的长篇辩护词,似乎很有表演欲。但从最终的结果看来,似乎在帮倒忙。
旁听席上坐着被告人的父母和亲属3人,我看到被告的母亲听着听着把头埋了下去,一直没有抬起来。据被告人自己说,被抓时,正和父亲一起去被害人家里谈赔偿事宜。但被害人说,近半年来,他们家里人并没有和被害人联系过。
11月30日,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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