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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访的名义“敲诈”纳税人

(2014-10-20 08:34:33)
标签:

时评

杂谈

                        http://s9/mw690/001lmbacgy6MXcgxg0g88&690

    小偷越来越多地使用高科技,“敲诈”当然也有新思维。据10月19日《新京报》报道,安徽徐思兰涉嫌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一案在埇桥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徐思兰依然拒绝认罪,她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信访人要上访,基层政府一次又一次塞钱“哄”她不要上访,这事儿究竟是谁骗谁,真是需要法院认真、公正地审审。此外,笔者还想问问北关街道办的负责人,你们动辄几千元的钱送给上访人,究竟是以什么名目给的?是不是以“被诈骗勒索款”支付?财政的这笔支出有何法律依据?如果上访人的上访程序合法,你凭什么说她是敲诈勒索?如果其程序非法,当初你们为什么不诉诸法律?

    当然,街道办的领导已经解释了,起诉徐思兰是因为“忍无可忍”。得了钱,“徐思兰照常上访”。这是傻话,换了谁,谁都可能“照常上访”,为什么?上访有人赔着小心来送钱,做个“良民”可能反而少了经济来源。

    信访人“信访不信法”。而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基层政府和官员在多大程度上相信并依靠法律,也不好说。只要信访人“不屈不挠”,政府部门就愿意不惜成本花钱解决问题:一是像北关街道办一样一次次地出钱“抚慰”,二是重大节庆和会议期间,信访人还会被请到宾馆或者风景区,出有车,食有鱼,好不幸福。

以这种不明不白的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当然是权宜之计。权宜之计在一些地方却已经成为常态。基层官员之所以“信哄不信法”,是因为这种方式“有效”,可以立竿见影地起到息访的作用,造出辖区内一派升平祥和的假象,更重要的是,他们大笔一挥,反正所有的费用都是公共财政埋单。这种表面功夫看似是教育信访人理性、守法,实际上却是“会闹的孩子奶多”,客观上鼓励人们“信访不信法”,甚至缠访,越级上访,“把事情搞大”。像徐思兰一次次去北京上访,其动机是上访,还是用这种曾经屡试不爽的途径找办事处要“救助款”?我们只能猜测。

    如此息访,其实也是一种弄虚作假,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但一些基层官员不在乎,他们不在乎矛盾是否真正化解,不在乎公共财政花得不明不白,他们真正在乎的是自己职位升迁,“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至于像北关街道办,偷鸡不成蚀把米,“很多干部因为信访维稳综治工作不力得不到提拔”。碰到了一只胃口越来越大的鸡,认了吧!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qq.com/a/20141019/001851.htm?tu_biz=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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