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网站上一篇网帖“史上最牛事业单位工资,有图为证”,引来网友热议。帖中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员工平均年薪29.4万,最高年薪68万,最低也有25万,远远高于深圳市同级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的收入,而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据12月23日《南方日报》)
尽管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回应称,网上流传的“工资表”是一个废弃的草案,新方案仍在研讨中,但一些事业单位工资高得令人咂舌是不争的事实,此前也多有曝光,用网友的话说,“在深圳,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是公开的秘密”。而且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工资标准“草案”不可能是空中楼阁,既要有往年惯例做依据,也要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垫底。可想而知,这个中心的高工资已经早有时日。
事业单位屡屡爆出高工资,是事业单位“二政府”的特殊身份造就的。事业单位有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政府属性,因此有些单位还能获得一定量的财政补贴。有些单位即使属于“经费自筹”,但因在其经营行业拥有政府权威、政策优惠和垄断地位,也能够轻松获取暴利。同时,事业单位又不是完全意义的政府部门,具有“半企业性质”,在资金使用、福利待遇发放等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权,表面上工资比照公务员标准,而各种津贴、福利远远高于公务员标准。笔者认识一位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朋友,他告诉我,他的单位担心津贴发得高太打眼,就为职工购买高额的住房公积金。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工资标准“草案”中,工资表大部分条目和现有公务人员工资构成相符,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特区津贴”等几项数据,也和目前深圳公务员的正常收入差不多,而“其他”一项的收入畸高,这就是奥妙所在。
一些事业单位员工高工资,是以牺牲公共财政和公众利益为代价。公众在获得这些事业单位的服务时,付出了远远高于市场相应服务平均价值的价格。政府要给公众提供一流的服务,又要让公众付出合理的成本,唯有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能够走向市场的,都向市场开发,公平竞争;对于某些不能完全市场化的特殊行业,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或竞价的方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全文893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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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01223/n2784713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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