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远非真正意义的户籍改革
(2010-06-08 2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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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户籍制度广东省积分入户杂谈 |
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今后,该省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据6月8日人民网)。有评论认为,“在户籍壁垒依然存在的今天,农民工也能靠积分入户城镇,无疑是个历史突破。”
笔者则认为,农民工积分入户制度,与真正意义上的户籍制度改革相距甚远,这只是在“户籍壁垒依然存在”背景下的一个权宜之计,这个措施与此前很多城市施行的买房入户、专业人才优先入户等举措没有本质的区别。
现行的户籍制度之所以要改革,不仅因为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国民待遇差别化,而且使外地户口也不能享受本地户口的同等权利,其中农民工进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尤为突出。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不仅仅是要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到城镇户籍,以适应全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更主要的是要彻底消除户籍藩篱,实现国民的迁徙自由,使公民在本国任何地方居住工作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权利和待遇。
而广东省农民工积分入户制度的前提,是默认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差别化待遇的存在。试想,如果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所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完全相同,那么农村户口转入城镇户口还有什么意义?如果户籍不会成为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障碍,农民工又何须积分入户?既然不能从根本上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权利和福利内涵,那么即使有部分农民工通过努力加入工作地城镇户籍,在人口流动频繁的今天,依然不能改变国民由户籍所造成的不公平待遇现状。
再看积分入户细则,学历和技能级别是积分的主要项目和途径。初中学历为5分,高中或中专、中职为20分,大专60分,本科及以上80分。在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上,初级工10分,中级工30分,高级工50分,技师60分。学历、专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上的加分级别悬殊,本身就充满严重的学历和职称歧视,而大部分农民工学历低、缺少专业技能。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的高低,只应该在工种选择和工薪待遇上区别对待,而不应该影响到基本的公共福利和国民待遇。
比例占大多数的低学历、缺技术的农民工属于低收入弱势群体,本应优先享受就业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和基本社会保障,可是,广东“知识精英”和“技术精英”优先的做法,客观却是对大多数农民工这些权利和保障的相对剥夺,其结果必将强化贫富悬殊,扩大城乡差别,造成社会断裂,其结果与户籍制度改革初衷背道而驰。(全文1000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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