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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条例须有监督机制配套

(2009-09-03 22:29:48)
标签:

减负

应试教育

家庭作业

教育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小时以内;中小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据9月1日《扬子晚报》)

    此条例的出台背景,是“在2007年高校招生中,江苏省仅有10.17%的考生体检合格,有89.8%的考生因身体和健康原因专业受限”。因课业负担过重,缺少体育锻炼,学生体质下降早已成全国普遍现象,各地纷纷出台减负措施,效果大多不尽如人意。

    原因在于,学生课业负担不断加重,是应试教育的必然产物,在应试教育体制还远未破解之前,学生减负必然遭遇重重阻力。身体固然重要,但在急功近利的应试教育体制下,升学更加重要。学生考试成绩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而且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现实利益。如果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减负法规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说是一种“囚徒困境”:谁拖延减负,在此问题上搞形式、走过场,谁考高分的几率就更高;相反,谁最先彻底减负,谁就会考试成绩排名上“吃亏”。而且,为抵制减负,学校与家长容易形成“利益合谋”,因个体的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

    学生体质的连年下降,不仅使孩子在成长中遭到生理、心理疾病的严重威胁,而且会使未来社会劳动力的身体素质整体下降,这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潜伏危机。教育体制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迫不容缓。为使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措施尽快落到实处,亟需出台配套的监督机制。应该设置超越于学校利益之外的社会团体,他们对于学生的课业负担和体育锻炼进行常规性的察访,对违规学校及其负责人给予严格处罚。(全文682字)

(彭联联)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901/04/5I3MEQAC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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