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并进行年度考评,以促进医德医风的改善。《指导意见》规定,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等三个步骤,每年进行一次。
由于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和医疗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医德的重要性在医患关系中凸显出来。然而,道德准则的被尊崇不仅要靠当事人的良知和品性,更需要外部因素的监督和制约,人的灵魂具有天使与魔鬼的二重属性,没有外部的监督和制约,良知和品性都是靠不住的。
可是,《指导意见》似乎只看到了医院和医务人员“天使”的一面,把医德考评设置在医院内部进行,而把对医德最有直观感受和发言权的患者排除在外。我们知道,所谓道德,是不同群体为了获得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遵循的行为准则,利益诉求不同,就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对于道德的评价倾向。例如,医生收病人红包是违背全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原则的,可竟然就有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医生收红包有利于医患和谐”的“高论”,而这种观点又代表着为数不在少数的部分医务人员的“心声”。
相对于患者来说,医务人员及其领导属于同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对于“自己人”的道德要求和评判倾向有别于全社会普遍的道德期望。他们所需要的是在不激化医患矛盾的前提下能够给医院带来最大经济效益的能人,排斥那些虽然医德高尚却破坏潜规则、使医院利益受损的“内奸”,正因如此,近年来不断有“自曝内幕”的医生受到打击的新闻事件发生,好人遭遇“逆淘汰”。所以,局限在医院内部对于医务人员进行道德考评,根本无法保证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
患者才是医院存在的目的和服务的主体,医德考评也是为了促使医务人员不断地提高服务水平,所以,对于医德的考评,应该从患者的视角确定标准,患者应该成为考评的主体。在与患者的接触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如何,与服务对象的合理期待还有多少距离,对此患者了解得最为充分,他们的评价也最为客观公正。可以说,没有患者参与的医德考评,无异于叶公好龙、顾影自赏。(正文854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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