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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卖奖牌是制造舆论向政府“逼宫”

(2007-12-03 07: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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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英雄

卖奖牌

逼宫

     曾多次被媒体报道、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奖”银质奖章等荣誉的覃纪虎,执意留在北京生活,但生活艰难。近日,他带着6岁的女儿,在朝阳区国贸桥附近的街头摆摊,欲将多年以来获得的奖章变卖,暂渡难关。在覃纪虎的“卖场”,他把荣誉证书及相关报道的剪报摆了满地,并打出卖奖章的招牌,女儿则在一旁伏在一把椅子上写作业。(据12月2日《京华时报》)
    献血英雄变卖自己曾经获得的奖牌,这是他的自由。但是,覃纪虎的卖法却不仅仅是要卖掉他的银质奖牌,而是要把过去的英雄事迹和目前的艰难处境一同公之于众,引起舆论的关注,“博得一些同情”,给政府部门造成压力,获得特殊关照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英雄在京城“落难”,给人的最直接印象是地方政府的救济、安抚工作不到位,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政府部门一般都会特别重视,“特事特办”。但从覃纪虎的情形看,他的家乡宜昌市政府已经关注到他,曾嘱咐过覃纪虎,他作为宜昌市民,生活上遇到困难,当地政府是可以依据他的情况为其解决的,但覃纪虎却执意不肯回老家。“我家中有房有地,但我不想回去。晓艳现在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我就是想要让女儿在北京读完大学。”
     执意要在北京生活,起点高,成本也高。覃纪虎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道路,当然这也是他的自由。可是,政府不能对于英雄负无限责任,政府对于英雄的关照和奖励,也应该遵循制度规定,而不能是无原则的迁就。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完善的制度给予道德高尚者应有的利益保障,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对于道德过度的利益“变现”,又会扭曲全社会的道德价值观,矮化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如果地方政府迫于某种压力,给予覃纪虎制度以外的特殊关照,恶例一开,只会助长人们胁持荣誉向政府伸手的风气。
     英雄固然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但与此同时,既然作出了英雄的选择,就要准备付出相应的成本,担当比常人更多的“失落感”。如果把荣誉当成向社会讨价还价的资本,荣誉必然大打折扣。对于覃纪虎,政府部门可以引导,可以合理补偿,但不能因为担心影响政府形象而给予制度之外的特殊安排。只有如此,才是对于英雄的真正保护。(全文855字)
(彭联联)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qq.com/a/20071202/0000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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