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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遗书能否警醒世人?

(2007-09-10 06: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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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郑筱萸

遗书

反腐

制度

     近日,在安徽省亳州市的检察长座谈会上,该市检察院检察长陶芳德宣读了一份特殊的遗书——《悔恨的遗书》。《悔恨的遗书》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前写下的。从郑筱萸的忏悔中,陶芳德专门挑出了三句话,为与会人员细细解读。这三句话是:“我这个单位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当官一定要负责任”,“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据9月7日《检查日报》)
    在我们厌倦了贪官忏悔书上“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法律意识淡漠”之类的套话后,再来看郑筱萸的遗书,感觉到这三句话确实“朴实无华”、发自肺腑。郑筱萸分别从官员的职责、为官的态度和中央的反腐决心三个方面发出感慨,可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只可惜他罪孽深重,悔之晚矣。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死刑犯临死前的现身说法,对于世人来说无疑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教材。一名执掌一方大权的高官,曾经是何等的威风八面,只因利欲熏心,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为世人唾骂,也给亲友蒙羞。这既是郑筱萸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哀。每一个手握公器的大小官员,如果不意识到自身职责的重要性,不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工作,不看清当前的反腐形势,就会重蹈郑筱萸覆辙,“亦使后人复哀后人”。
    不过,郑筱萸的三句“大实话”,也是“大白话”。此前,身为一局之长,难道他竟不知道自己单位和岗位的重要性?受党的教育几十年,难道他不懂得 “当官要负责任”这个“浅显”的道理?在他落马之前,已经有比他地位更高的官员因为贪赃枉法而被绳之以法,难道他还没有看出中央反腐败的决心?非也,郑筱萸自己也在法庭上承认,“送钱的人都是药企的老板,都是发生在1998年我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以后……都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他的腐败,关键是他的权力没有受到及时的制约和监督,是利益诱惑使他丧失了起码的理性。
    所以,郑筱萸的三句话对于各级大大小小的官员们是一副“清醒剂”,使他们的心灵受到一次震撼,但是,这种警醒作用非常有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反面典型的警示效应会逐渐衰减,而人性中的私欲却是长期发生作用的本能冲动,官员手握权力,就会受到各方的利益诱惑,当他们贪欲膨胀,侥幸心理随之而生,而理性的藩篱变得不堪一击。诸多事实证明,预防腐败,贪官的现身说法只能是“辅药”,而其“主药”只能是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对于权力运行的及时的、过程式的制约和监督。(正文953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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