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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防医闹不合时宜

(2007-08-01 06:29:07)
标签:

医疗责任险

医闹

医改

道德风险

医疗事故

    鉴于窗体底端鉴于“医闹”事件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广州市有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形成地方法规并参照其他地区的做法,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据悉,目前该险种在北京、上海等地推行,并且实行强制购买的方式。国家保监会、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也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疗责任险。(据7月31日《信息时报》)

    医患关系紧张、“医闹”事件频繁的原因在哪里?笔者看来,关键在于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医患之间变成一种直裸裸的买卖关系,加之相关法制建设的不配套、不适应,使得医患之间的利益纠纷很难通过合法的渠道解决。所以,只有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才是改善医患关系、消除“医闹”现象的治本之策。

    而推行医疗责任险,与此前一些地方把警察请进医院的做法一样,都只能起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用。

    当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改和法制建设可以并行不悖。但是,这一险种的道德风险是不容忽视的。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医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医疗服务人员的道德滑坡,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医患关系紧张、“医闹”频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医疗责任险普遍推行,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其经济责任由保险公司负担,将导致医院和医生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丧失。

    救死扶伤的天职,以及医疗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加强对医生的道德培养显得尤为重要。医院的终极目标是治病救人,发生医疗事故,给予患者以经济赔偿,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次优选择。在当前医疗事故频发、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医院应该优化医生道德建设的环境,加强医生的责任意识,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而不是着眼于在事故发生后,通过转移经济赔偿责任来减轻医院负担,打发患者。

事实上,一旦医疗事故成为既定事实,不仅是医院和医生职责上的悲哀,对于患者的经济赔偿也无法消除患者及其家人的痛苦。

    笔者并非一味反对医疗责任保险,想要说的是,在当前医疗市场环境下,抵御市场对于医院的负面侵蚀,强化医院和医生的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是卫生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任何消减、对冲这种意识的措施都不合时宜,应该缓行。等到医改成功,医生的道德水准普遍加强,医疗事故下降到“不可避免”的低概率,再推行该险种为时未晚。(正文892字)

(彭联联)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31/0143135585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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