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等读者的脑筋转过弯来,5月27日《河南商报》又有新的说法,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和交通部专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奔赴陕西对此事件进行督办,“潼关工商乱收费事件”被认定为典型的公路三乱。调查组明确表示,陕西省工商局在媒体上的说法,不是他们的调查结果,他们根本没有接受过记者采访,这种说法只是一厢情愿的单方说法。
“潼关事件”的真相如何,笔者还不敢妄加猜测,只能等待媒体的最新消息。令笔者感到疑惑不解的是,既然高规格的、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经入驻事发当地,真相正在调查之中,陕西省工商局为何就急急向媒体发布所谓“经过多方调查”的结果?对于这样一起涉事双方跨省区、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人命纠纷,任何部门对事件的评判都应该本着客观、公正、谨慎的态度,而陕西省工商局作为涉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更应该注意“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在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公布之前,除了积极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不要发布有部门保护主义嫌疑的“调查结果”。
作为陕西的地方媒体,也应该秉持正义,主持公道。在“客观报道”陕西省工商局说法的同时,是不是也想到要给其他权威部门和纠纷的另一方一个表达的机会?客观和公正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没有客观事实根据的公正是空中楼阁,而不是本着公正原则所进行的“客观”报道,也必然偏离“本质真实”的新闻原则,以表面现象掩盖真实本质,最终失去新闻的客观属性。如果陕西省工商局的调查结果能够作为事件的定论,那么何必还要由多个部门组成一个专门的联合调查组?所以媒体在得到工商部们的说法后,应该马上与调查组核实相关情况,然后再做出客观公允的报道,而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充当政府部门简单传声筒的水平。
这些并不复杂的道理,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媒体却并不遵循,偏偏要弄出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所谓“调查结果”,这就不得不令人怀疑:其目的究竟是澄清事实还是故意在搅浑水?事件的背后是否还有更黑的内幕?对此,公众期待调查组深入调查,尽快将真相查一个水落石出。(正文976字)
(彭联联)
文章引用自:http://news.sina.com.cn/c/2006-05-27/02529981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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