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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起诉网暴者:“大衣哥”这次做对了

(2025-02-26 11:10:58)

王学进:起诉网暴者:“大衣哥”这次做对了

 

   读完26日新浪网转发九派新闻上的一则有关“大衣哥”朱之文起诉网暴者的消息,禁不止要为“大衣哥”叫声好。消息称,日前,朱之文通过律师将一位50多岁的女人告上了法庭,起诉她诽谤罪。庭审时,女人一直在道歉:“对不起朱老师,给你添麻烦了,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朱之文板起脸说:“别这样,你攻击人家几年了,一声对不起算完了,哪有这种事。”他不接受道歉。

2011年一曲成名后,14年来,老实巴交的山东农民歌手朱之文遭遇了种种网暴,但好脾气的他大多不与对方计较,选择无视或者原谅。2022年时,他曾起诉过3名网暴者,最终均在调解后撤诉也没要求经济补偿,再次显示了他的善良和厚道。

那么,这次他为什么坚称“不原谅”,要将官司打到底呢?因为这名女子实在太可恶了!自20224月起,该女人在其账号上发布了有关他的999条视频,其中80%是骂人的内容,29条播放量超过5000次,还有一条播放量超过20对朱之文的名誉造成了极大伤害。  

尤其可恶的是,平台在接到律师的起诉后,多次封了她的账号,可一旦解封,她就接着发。此后,短视频平台私信、加微信、打电话,多次尝试联系,对方都置之不理。

是可忍熟不可忍!这次朱之文豁出去了,决心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将诽谤者绳之以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该条侮辱罪、诽谤罪中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这位女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庭审结果虽还没出来,但此案所具有的两种意义,即警示意义和启示意义昭然若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拍摄播放侮辱诽谤他人的短视频属于违法犯罪,一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都应当坚定维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等,在没自己授权的前提下,不能轻易让渡出去,即便同意让渡,也要厘清权责、义务以及界限,不能无原则,更不能在遭受侵害的情况下,选择息事宁人,和解私了,否则只会助长侵害者变本加厉地作恶,进一步恶化法治环境。

这就是我为“大衣哥”此次奋力还击、坚持将网暴者送上法庭接受法律审判大声叫好的原因所在。

https://news.sina.com.cn/s/2025-02-21/doc-inemfwne14846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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