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不是屈才而是制度创新
(2023-11-22 11:16:30)王学进: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不是屈才而是制度创新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还有另一个头衔你知道吗?告诉你,他还是宁波中学的法治副校长。11月17日,何检察长,不,何副校长带了几个同事参加了宁波中学的办公会议,共同商讨当下学校的重点工作。(11月21日《现代金报》)
自去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以来,各地学校相继聘请了辖区内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学初,由教育行政部门出面在全校法治教育工作大会上向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明确职责,颇具仪式感。但就实践来看,法治副校长多是“挂名”而已。除了开学季、国家宪法日、六一儿童节等比较重大的时间节点,才会看到法治副校长的身影,平时难得一见。其履职也主要局限在一学期向全体师生做一次法制讲座,与《工作规定》提出的履职要求、目标任务尚有一定距离。
这次何检察长走进校园有几大看点:一是何小华是以现任检察长的身份被聘为法治副校长,这是个创新。据我所知,此前,多是检察官和技术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足见宁波市检察院及何小华检察长对校园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何检察长以班子成员的身份参加宁波中学的办公会议,共商学校事务,拓广了履职范围,创新了履职方式。三是体现了检察长的优势,在会上,围绕如何在学校管理中提升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何小华结合检察院工作中碰到的事例,从专业角度建言献策,给学校育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视角。
不满足于挂个名,不满足于做一次法制讲座,而是自觉地把自己当作学校班子成员,深度参与学校工作,为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建言献策,何检察长为紧密检校合作,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用宁波中学党委书记邵迎春的话说就是,既是履行法治副校长的应有职责,也是对法治副校长制度的一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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