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王学进
王学进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61,207
  • 关注人气:11,25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王学进:宁波哪所小学能满足12岁女孩的就学梦想

(2019-01-09 15:58:29)

王学进:宁波哪所小学能满足12岁女孩的就学梦想

 

 这是一则让人看了无比心疼的报道。租住在海曙宋家漕的小玲(化名)已经12岁了,因为母亲生下她不久就出走了,父亲赚不到钱,管不了她,也无力供她上学,故至今没上过一天学。邻居租户潘阿姨看她可怜,把小玲接到自己家住,供她吃喝。潘阿姨家养的小狗露露是小玲最好的玩伴。对着来访的宁波市慈善总会、“宁静港湾”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社工,她鼓足勇气说:“我想读书!”(19日《宁波晚报》)

   难以想象,当小玲每天清晨听到来自宋家漕小学传来的朗朗书声,内心是多么地凄惶失落;难以想象,当她一次次地把圆圆的小脸埋在小狗的毛发里,寻求来自动物的安慰,心里是何等地孤独落寞。

12岁,正是如花如玉的年龄,与她同龄的男孩女孩正坐在教室里接受老师的教育,她竟然连自己活了几岁都不知道(真实年龄还是潘阿姨帮她打听来的)。没有亲人(父亲几乎不管她,她也不喜欢父亲),没有同学,没有朋友,只有好心的潘阿姨和可怜的小狗露露(一只流浪狗,被潘阿姨收养)。她说,“我喜欢小狗,它陪我,我陪它。它以前也没人管,我也没人管。潘阿姨养露露,养我。”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她的叙述打动了我,相信也会打动无数的读者。此刻,我最希望宁波的教育工作者能听到她的叙述和“我想读书”的心声。

为她的读书问题,潘阿姨曾询问过民工子弟学校,可是因为小玲的年龄以及父亲没有社保等因素,校方也表示没有办法。真的没办法吗?小玲确实超过上学的年龄,但那不是她的错;父亲没有社保,那也不是她的问题。其父亲实在太穷了。记者了解到,他现在一个月只能赚六七百元,房租水电要200多元,只想着能填饱肚子。别的,顾不上。真正的问题是,如果小玲上不了学,那她的一生就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按规定,小玲完全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如宋家漕小学这样的完小应该接纳小玲,让她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的本义是,凡是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不能拒绝他们的上学申请。鉴于小玲的特殊情况,相关学校应该秉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向海曙区教育局申请一个学生名额,尽快解决小玲的就学问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