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谁该反思退学学生成“恐怖分子”
因打架被温州某中学开除的学生小刘,有次想回母校看望同学,路经保安室时看到他和另外两位退学学生的照片被张贴在墙上,照片上面是一张白纸条,手写着四个字:“恐怖份子。”(“份”系“分”的别字)一气之下,就将此事发在微博上,希望校方给他一个解释。(11月7日人民网)
事情已经调查清楚,虽然三张照片由老师提供,但贴到墙上并手写“恐怖分子”的是保安。校方认为这是保安的个人行为,要求其向三位同学赔礼道歉。这么一来,校方似乎撇清了干系,但律师给出的说法是,保安的行为是建立在学校给付照片且要求限制照片上人员入校的基础上,是为了学校的利益且与学校利益有客观联系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应由学校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此说有理。也即是说,不仅保安要向三位退学学生赔礼道歉,校方也应向他们赔不是。
与此同时,校方还应就此事作深刻反思,为何退学学生会被保安视为“恐怖分子”?
我笃信一点,这三位学生不是“恐怖分子”,正如小刘所说,“我们又没有干什么坏事,为什么是恐怖分子?”其之所以被保安视为“恐怖分子”,无非是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打架当然不对,但学生打架大多出于一时冲动,属于激情性犯错,并不表示他就是个坏蛋,当属可教育之列。
在此,我不想探究学校开除小刘他们是否得当,——如果该学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则显然不当,高中则另当别论,只想就他们被保安视为“恐怖分子”提醒一句,即不要妖魔化退学学生。
其实,保安的认识很有共性。不容讳言,一个学生要是被学校开除了,其形象不仅在师生心目中已经扭曲变形,在其街坊邻居甚至在其亲人眼中,都成了为人不齿的另类。学生一旦被学校开除,就像林冲额角上的刺青一样,终生都难免被歧视、被凌辱的命运。假如该生意志力薄弱、抗挫折能力低下,极有可能在自暴自弃中虚度一生,甚而破罐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笔者一向不主张学校开除犯错误学生,认为学校动辄开除学生,将他们推向社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既对学生本人不负责,也对其家长不负责,更是对社会不负责。因为我深信一点,当全社会不能正确看待被学校开除的学生,多数人抱着类似这位保安这样的偏见,将他们视为危害社会的“恐怖分子”,即便他们走上社会,也不可能接受良好的社会教育,结局一定不妙。
回归本题。我认为,温州这所中学应该客观地看待三位学生回母校探望同学的事,他们也许确是基于同窗之情,思念同学,才不时地想回母校看看同学;或许更有可能他们是在借此表达对求学生涯的留恋,希望校方再给他们一次求学的机会。校方不能先入为主地认定,他们一定是来捣乱的,从而暗示甚至明示保安三人是坏蛋,坚决不准他们进校门。
说了这么多,我无非是想对校方表达这么个意思:被你们开除的学生不是“恐怖分子”,但他们的形象因为遭遇开除处分已经彻底被毁了,三位退学学生被保安当作“恐怖分子”一节恰恰表征了他们糟糕的社会形象。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们是你们的子女,你们能忍受自己的子女因遭学校开除从而被整个社会遗弃的命运吗?
教育者当有爱满天下的大胸怀,更要有将“问题学生”培养成合格公民的教育智慧,所以,要允许学生犯错误,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万不可轻易开除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