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取消重复计税
把油价降下来
3月2日,在飞赴北京的航班上,全国人大代表、中海石油炼化公司技术中心经理苑少军在回答记者油价能否便宜点的提问时,先给记者们简单算了一笔账,然后说,目前成品油价格中包含有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等多个税种,并有重复计税的情况存在。比如一升成品油需缴纳大约一元消费税,而在累加了消费税金额后,总额再乘以17%,是为增值税。按照他的估算,如果能够避免重复计税,一升成品油至少可节约1.7元。(3月3日《新民晚报》)
苑代表的回应实事求是,油价高企的很大部分原因得归咎于重复计税。我虽不知1.7元的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但确知在增值税的征收中存在重复计税,这是由消费税和增值税这两种税种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消费税从量计征,成品油的消费税为每升1元;增值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7%,这就是说,消费者买的油越多,不但要多交消费税,还要多交增值税,因为征收增值税时包含了消费税。
不仅如此,油价中存在的重复计税还包含在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上。按规定,这两种税收是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也即是说,车主在被第一次重复计税后,又被第二次重复计税了。
其实,消费者遭遇的重复计税之痛远不止此。以购买一辆国产轿车的车主为例,其在购车时必须支付约9%的购置税。由于企业在生产环节已经上缴了17%的增值税和5%的消费税,这部分税费在车辆上市销售后就转化为购置税,等于说,最终这些增值税和消费税都由消费者买单,事实上,正如一位汽车业内专家表所说那样,由于企业在生产环节已缴纳了一次消费税,消费者在买车时的购置税实际上形成了“二次征收同一税费”。
假如再算上车主缴纳的公路通行费中包含的税费,——一般由路桥公司以增值说、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名目上缴国家,最终都转嫁到车主头上,消费者从购车到加油再到上路,不知道被重复计税了多少次,这就是中国的油价高于美国的个中奥秘,也正是近年来中国税收增长迅猛——以每年平均20%的速度递增的真实原因所在。
油价中存在的重复计税现象包括有重复收税嫌疑的道路通行费,不但加重了车主的税负,侵犯了广大车主的利益,而且影响到了我国税制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急需改革。
怎么改?我的意见是,保留增值税,取消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推行以增值税为基础的单一税制度。从增值税诞生以来一直表现出的强劲生命力看,增值税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既照顾到了纳税对象的利益,又能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非常能体现最优税制的特点。具体而言,就是把增值税扩展到所有行业和所有生产、进口、经营和消费环节,不区分何种商品、劳务,都统一按增值税征税,并适当降低税率。同时取消营业税、消费税、城镇土地增值税等各种名目繁多的间接税。这样,不仅油价可望降低,全体纳税人的税负都有望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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