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国资委先别急着表扬主动降薪的“带头大哥”
在国资委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公众看到了部分央企高管带头降薪的姿态,如中船集团主要负责人带头降薪30%等。国资委在肯定这些央企主动降薪“过冬”的基础上,希望更多的央企效仿。(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从去年12月底国资委首次发布这一消息,到近日再度公布这一消息,国资委短时间内密集向外公布央企高管带头降薪的消息,其意图不外乎,希望让外界更多地知晓央企高管与员工风雨同舟抱团过冬的高姿态,以平息外界对央企及高管的物议。
但乖谬的是,作为央企的主人,民众似乎并不认可央企的“婆婆”国资委的表扬。这不仅因为薪酬理应与绩效挂钩,央企效益下滑,高管们理应降薪外,还因为相比于国资委所管理的117家中央企业,降薪的只是寥寥几家,而且还不是关注度高的央企,如“两桶油”及国有银行等央企大佬就不在其中。据2012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披露,2011年,国有银行董事长与行长的薪酬平均增长率分别是9.14%与10.72%。不降反升,这又说明什么?难怪专家称此举的象征意义更大,本质上难脱行政化、官员化的体制性毛病。
也有专家表示,此举“实属罕见”。这就是说,此前央企高管从未有过主动降薪的先例.此番罕见地有那么一两家央企高管主动降薪,难不成是良心发现了?而据可靠消息,绝大多数央企高管可不傻。2012月18日《重庆时报》刚报道,《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再一次推迟的原因是遭到了央企高管的强烈反对,因为《方案》涉及规范央企高管薪酬待遇问题。显然《方案》如获通过,高管的薪酬将会调低,有损他们的既得利益,当然要反对。两相对照,哪个具有象征意义,哪个具有实际意义,不就一清二楚了吗?做样子罢了。
再说,在央企高管薪酬不透明的前提下,宣布几家央企高管主动降薪也意义不大。就以中船集团为例,此番主要负责人带头降薪30%,应该说幅度不小,但你得告诉我,该负责人年薪是多少,奖金、股权分红有多少,职务消费有几多。别的不论,就以职务消费而论,央企高管就拥有无穷大的支配权力。如果说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在任期间日均消费4万元,每年职务消费近1500万元的个案略显极端的话,那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去年5月印发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则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职务消费简直成了一个“筐”,国企负责人想怎么装就怎么装。天机就泄露在《办法》中的这几句话:不得“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不得“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等。原来这些费用此前都属于合理的职务消费,国企负责人可以予取予求。
在央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制度没建立之前,在《办法》落实情况尚未得到检验的前提下,国资委先别忙表扬几个主动降薪的“带头大哥”,而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前不久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提出的改革目标上,他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国资委应抓紧建立薪酬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引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管。只有解决了薪酬信息公开的大前提,才能谈如何制定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如何规范央企高管的薪酬标准等。也即是说,要将央企高管的薪酬调节建立在制度而不是觉悟和良心上,才能解决现有的薪酬制度不公问题,也才能赢得全体公民的认可。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