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成都市红会有没有发霉变质
25日,网爆成都市红会在汶川地震后设立的募捐箱善款,因多年未取,导致箱内纸币长出白毛。据当时出资制造募捐箱的公司负责人称,直到今年6月,红会才派人到仓库清点募捐款,共计6116元。而原本应放在公共场所的募捐箱,有些被严重损耗,甚至被盗,最后超过500台募捐箱被弃于仓库。(12月26日《新京报》)
红会为何懒得去取募捐箱里的善款?因为太少了。较之巨额投入(前期投入用来制造募捐箱就是500万),4年间只募得区区6116元善款,这投入产出比也太悬殊了,作为甲方的红会当然不开心了,所以要单方违约,不再履行2008年6月25日与两家公司签订的协议。按当时签订的协议,双方合作期限20年,募捐箱由乙方两公司出资,他们通过募捐箱视频广告回收成本以及维修资金,广告投放、收益由两公司独立经营,红会只对视频内容监管。
显然,对红会来说,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商业合作,红会以自己的公信力做抵押,让两家合作公司利用红会名义制造设置募捐箱,4年下来只收获6116元,亏大了;但对两家合作单位来说,则只赚不赔,善款多少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广告收入,因此他们对红会的违约非常恼火,与红会协调数百次还心有不甘。
在此,我想提请红会回答一个问题,即当初你们签协议时就没预料到今天这样的结局?真的以为只要把几千个募捐箱往大街上一摆,善款就会像潮水一样奔涌而来吗?真的以为商人会大发善心,出巨资制造募捐箱无所图吗?再傻也不至于认识不到这点:合作单位是在把募捐箱当广告箱在制作摆放;当然,也不会不清楚,这类冒牌募捐箱对市民没多大吸引力,哪个市民会愿意往广告箱里大把扔钱呢?从一开始就注定,此番合作不可能双赢,结果只能是商家赢,红会输。事实正是如此。
接下来得请红会回答另一个问题:当初为何要签订这样一个协议?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意志,揽下这笔生意?在商谈及签订协议过程中,乙方给了甲方什么承诺?红会或者个人收受过乙方的好处没有?也即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现象?
我为什么会提这样的问题?缘起报道中的这句话:此后成都红会出现人事变动,红会单方违约。此处所指人事变动,是指李春城老婆曲松枝在汶川地震3个月后成为成都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后来又采取手段坐上一号交椅。在她主政成都市红会时为何要单方违约,原因不可考。也许是发现了前任签订的协议有问题,也许是自己没从中得到什么便宜,故不但不再履约,还对已经设立的募捐箱不闻不问,任其损坏,任其被盗,不加监管。
但这并不表明曲松枝就不热心进行商业活动,再也不与商家签订商业合同。据报道,曲在担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时期,曽与安徽某企业签订一笔高达数千万的商业合同。因郭美美事件爆发后,中国红十字总会严禁红十字会系统参与任何商业活动。曲松枝便单方面撕毁了此前与企业签订的合同,造成该企业巨大损失。(12月14日华声在线)不可考,其在签订该商业合同期间收受了多少好处?要是该商业合同顺利履行,她以及红会又会得到多少利益?在她任期内,签订了多少这样的商业合同?随着李春城的落马,她也被纪委带走,正在接受腐败调查。
自汶川地震后,成都市红会收到的捐款呈“海量增长”,李春城此时将老婆安插到红会任领导,可谓老谋深算。4年来,坐拥巨额善款的红会在曲的领导下,如何分配下拨善款,如何从事商业活动,外界不得而知。此番随着曲松枝的出事,加上上述新闻的曝光,不由人从长毛的善款中联想到成都市红会有否发霉变质的问题,期待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给公众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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