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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上亿元的“买标费”落了谁的腰包

(2012-09-20 08: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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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上亿元的“买标费”落了谁的腰包

 

   前年,福建信通公司为了竞得京福高铁安徽段11座隧道工程的施工权,找到中铁六局,提出若隧道工程由他们施工,他们有“关系”中这个标。后者答应与他们合作。果然,前者在花了1亿元“中介费”后,让后者顺利中了标。然而,随着有关部门对高铁工程的清理整顿,以及福建信通公司今年2月表示退出施工现场,“买标费”的问题浮出了水面:这是一笔难以摊销的巨额成本。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9月19日《潇湘晨报》)

一场群殴牵出国企与民企“联合行贿”黑幕,世事之怪莫过于此。福建信通公司在无法完成工程的情况下,这一亿元的“买标费”等于打了水漂,他们当然希望中铁六局承担部分损失;后者因为是国企,不能在账目上列支这笔费用,且钱也是对方出的,自然不愿做冤大头,双方各执一词,嘴巴上讲不拢,只能诉诸拳脚了。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福建信通公司怎么就不向收受了1亿元“买标费”的单位和个人索还呢?难道这不是最简捷的办法吗?但他们不敢,甚至连中铁六局也不会建议他们这样做。道理很简单。其一,他们不愿也不敢违反潜规则,除非他们不想再在江湖上混了;其二,此类权钱交易都发生在暗处,无凭无证,即便行贿者想索还,只要受贿者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其三,如较起真来,送钱者一纸诉状将受贿者告上法庭,行贿者也得接受法律惩处。所以说,福建信通公司打死也不会向受贿者索还这笔钱的。

   此时此刻,该轮到纪检部门出场了。与众多读者一样,笔者并不关心两家将会怎样分摊这笔钱,感兴趣的是这笔钱的去向,这1亿元的贿款到底落入了谁的腰包。这个,福建信通公司最清楚,说不定还保存着相关内部账目,但他们不肯说,怎么办?有办法。笔者呼吁铁路纪检、监察部门尽快插手此案,组成调查组彻查此案。“联合行贿”的黑幕即已曝光,纪检监察部门再不能作壁上观。

   行贿主体已经确认,行贿总额也已确定,就差受贿主体的确认了。其实,要锁定受贿主体也并不难。根据2011年6月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图标中所列的,在招投标环节中风险涉及部门与人员有以下几类:建设单位主管招标负责人、相关招标主管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招标计划批复部门分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建设单位主管招标负责人、相关招标主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然后摸清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再结合行贿者提供的线索材料,就能基本确定这1亿元的贿款落入了谁的腰包。

   这项工作必须得做。笔者发现,凡是这些年发生的的铁路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其祸根往往来自招投标环节,竞标者不惜花高价竞得某个项目,然后通过分包、转包赚取超额利润,就像福建信通公司为了帮助中铁六局中标,竟不惜花1亿元“买标费”,行贿有关责任人一样,其中存在的幕后交易、权力寻租现象之黑暗、之不择手段,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而凡是靠贿赂中标的项目无一不存在质量问题。典型的如“骗子承包、厨子施工”一案,经过层层转包,导致宇松铁路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同样,由福建信通公司负责施工的隧道工程尚未完工,就发现了严重的安全质量隐患。根子都在腐败上。

   笔者查阅了铁道部对“骗子承包、厨子施工”一案的处理决定,遗憾地发现,铁道部并未将该案作为一桩腐败案来处理,只是将其作为一桩质量安全事故来处理,感觉有避重就轻之嫌,看来调查还不够深入。而上述案子则不一样,媒体已经把腐败问题端上台子了,等于在将铁道部的军了,铁道部避无可避,必须要将该案作为一桩重大的腐败案予以查处,否则就无法向公众交代。铁道部既然在《手册》中写明,特别要深挖细究违规行为背后隐藏的插手干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依据党政纪给予处分,不妨将此案作为典型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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