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用渐进眼光看待温州公务接待改革
(2012-07-18 07: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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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学进:用渐进眼光看待温州公务接待改革
我不知道温州将公务接待区分为工作餐和公务宴请两类算不算创新,但这样区分客观上为《细则》的执行提供了便利,就是说,给执行者留有了回旋余地。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也恰恰暴露出《细则》的不足。
上级领导难道就不可以吃工作餐?从吃饱肚子这点说,不论是上级领导还是外地客人都可以而且应该吃工作餐,但方方面面的国情决定了,让上级领导吃60元的工作餐,领导会不高兴,甚至会很生气,会认为下级不尊重上级,结果,领导一生气后果很严重,该给你的项目不给了,给下拨的经费不拨了,该评上的先进泡汤了,甚至该给的官帽收回去了,如此等等,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制定政策者对此应该早有预判。
正是基于对当下国情的客观研判,温州当局才出台了一个令公众不是很满意的《细则》,它不但为公务宴请开了绿灯,甚而还未制定标准,这多少令人感到有点失望。但我仍要说,即便它是一则有缺憾的《细则》,但仍然是一项值得喝彩的善政。经验告诉我,有些表面看去很完美的政策措施,结果难逃半途而废甚至束之高阁的命运,相反那些存有缺陷的善政却得到了贯彻实施,道理在于,前者只为赚取吆喝,卖弄噱头,后者图的是实际,是实诚。但愿温州出台的上述《细则》能成为后者。
就目前情势分析,温州决定在市域范围内推广60元的工作餐非常了不起(事实是否如此尚需检验),比起白庙乡的“裸示”和新昌的“零招待”来,温州的推广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措施更完备。新昌也只是规定,县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接受行政村安排的就餐、宴请,并未规定不得宴请省市领导;而温州则明确即便市领导下基层视察工作也得吃60元工作餐,县区长自不例外,如能做到这点,就是很了不起的进步了。
重要的是,我们要摒弃凡事都用革命观点去衡量看待政府行为的思维定势,一旦认定“三公”消费为坏的政府行为,就主张用革命手段予以彻底推翻和消除,因此对政府推出的有限度的改革(如公车改革等)一概否定,甚而冷嘲热讽,这样,不但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会促使政府更加趋于保守,不敢放手改革,生怕挨骂。理性的态度是,我们要用渐进的眼光看待温州的公务接待改革(包括此前报道的公车改革),不将其当做是一场革命,只当是一次改革或者是改良。是改良,我们就得本着胡适倡导的改良主义观点,主张得寸进寸,一步一个脚印,对政府每一项善政都报以最大的善意,予以鼓励,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