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强拆防盗网于法无据
(2012-07-11 1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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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强拆防盗网于法无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可见,建筑物外墙范围不属于公共区域。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法》相关规定(11.0.1), 居住区内建筑物防盗门窗、遮阳雨棚等应规范设置,并没规定居民不得在居住区内建防盗窗。也就是说,已经建起的居民家的防盗网属于私有财产,受《物权法》保护。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大英县当局正在实施的整治行动与09年四川洪雅县曾推行过的美化阳台活动十分相似,当年10月,洪雅县政府办公室向全县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华西都市报》 10月22日)应该说,两者的出发点都不错,错就错在失去了公权对私权的敬畏,犯了公权侵犯私权的错误。居民怎么布置自家阳台,种花弄草抑或为防盗装上防盗网,都属于私权范围的事,只要没侵占公共区域,政府无权干涉,也没必要去干涉,政府的职责是守好权力边界,做好公共服务,加大打击偷盗行为的力度,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