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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民航发展基金:恭喜机场建设费穿上新马甲

(2012-04-17 14: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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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民航发展基金:恭喜机场建设费穿上新马甲

      

废止机场建设费,改征民航发展基金,这是日前财政部发布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出的新规。民航发展基金由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而成。收费标准不变: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4月17日中国政府网)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废止机场建设费的好消息,可当我读完《办法》全文,不禁大失所望:原来机场建设费只是换了个民航发展基金的马甲而已,实质并无两样。

首先,《办法》仍未明确民航发展基金是种什么性质的收费,也即没赋予征收以合法名义。根据第十九条透露的信息,清算中心收到民航发展基金后,应当按规定向航空公司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可知这仍然属于行政征收,不属于税收,性质与征收机场建设费一模一样。《办法》没给出征收依据,估计应该仍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意见的通知》及从2006年底开始财政部三次发出的延长收费期限的通知。

问题是这些通知本身就没给出收费的法律依据,仅凭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一纸通知就强制征收了,而且一收就是二十年。对此,早在2003年,在民航运输价格听证会上,来自各个行业的代表就指出,基于管理部门文件的机场建设费,于法无据,本质是乱收费。遗憾的是,刚出台的《办法》仍沿袭行政收费的方式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构成对公民财产的侵权。

其次是,仍没解决经费支出公私不分的问题。根据宪法精神,“为了公共利益”才能实施行政征收。如果旅客的50元钱被机场征收去是用在改善公共服务上还情有可原,问题是现在各大机场的经营方式日趋市场化,正在发展多种经营,各类小卖部、餐厅、茶室等一应俱全,且收费高得离谱。谁能保证旅客被征收去的50元民航发展基金不会如机场建设费那样用到这类商业经营上去。

尤其让人想不通的是,有些大机场已不属于全民所有,如包括虹桥、浦东机场在内的上海机场已是上市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则忙于到处搞兼并收购,正阔步走在市场化道路上),从理论上讲,我等旅客已不是它们的主人,行政部门凭什么要我们为它们的建设埋单?这不符合市场伦理吧。

其三,仍没解决资金分配方面贫富不均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只提到,对货运航空、支线航空、国际航线、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进行补贴,并没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从机场建设费的分配情况看,第一类航线所在的机场(如北京、上海等城市所辖的机场)分配额度很充裕,二三类航线所在的机场则只能分到很小的一块蛋糕。而此类支线航空所涉及的大多是二三线城市,最需要加大航空投入,发展航天经济,可事实是它们得到的最少。如何解决这一地区之间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办法》并没给出办法。

  机场建设费的存废或变通,事关公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理应广泛听取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再通过听证会决定存废或者改进,而不能由财政部和民航部门关起门来协商决定,说是废止机场建设费,其实换个马甲叫民航发展基金照收不误。忽悠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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