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谁来监管央企的“表外资产”
(2012-02-09 1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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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谁来监管央企的“表外资产”
如何管理央企的“表外资产”?日前,国资委连续发布《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 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不得用“赶工费”发福利,不能虚构会议名目而预存会议费,特殊资金严禁用于担保抵押等。(2月9日《人民日报》)
央企的“表外资产”有哪些名目?作为名义上的所有人,笔者此前不甚了了。及至看了上述新规,方知有那么多的名目:列入“小金库”的项目不算,单是特殊资金,就包括职工互助基金,企业慈善基金会管理的资金,企业工会管理的资金,职工持股会管理资金,企业代管的社会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这些特殊资金虽不属于“小金库”,如监管不力很容易非法挪用变成“小金库”。据此不难明白,央企员工的薪酬福利为何居高不下,原来央企拥有这么多的“表外资产”。
这些年,央企滥发福利的消息一再刺激着公众的神经,简直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去年5月审计署公布了17户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从中发现,7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涉及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等。比如,中核集团所属单位仅2007年至2009年间发放的问题薪酬福利就超过1.5亿元,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2006年至2009年间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高达19.40亿元。
审计署发现的这些违规问题有没有得到整改,没有下文,笔者也不想追究。笔者不解的是,这么严重的违规问题,央企内部的审计部门和监事会怎么没发现,恰恰是审计署在例行审计中查出的?前者是真没发现呢,还是发现了隐瞒不报?其实,这并不奇怪。谁会天真到指望企业的内部监督呢?
故笔者才有此一问:谁来监管央企的“表外资产”?
根据《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对特殊资金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定期对企业特殊资金开展内部审计或专项检查。也就是说,国资委仍然要求央企走内部监管的老路子,实行自查自纠。
这一要求,让笔者对上述新规抱有的期望值打了折扣。
国资委试图建立对央企“小金库”和特殊资金的监管制度,解决薪酬福利管理环境过度宽松的现状,出发点当然很好,——其实早就应该如此了,现在出台新规事实上已经迟了,但在定位监管主体上犯了个错误。事实证明,由央企内部审计部门实施“表外资产”审计和实行专项检查,必定会流于形式,不可能收到监管之效,也不可能取信于民。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早已成为无须论证的常识,假如国资委仍然寄希望于央企内部的审计部门依法审计来加强对央企“表外资产”的监管,只能是痴人做梦。
那么,应该由谁来充当监管主体呢?全体国民。这是由央企的性质决定的。所谓央企,乃受公众委托经营的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其真正的“老板”是国民。央企办得好不好,该怎么分成,高管与职工的薪酬怎么分配,体内体外的资金该怎么使用等,均要由主人说了算。当然,国民不可能人人充当监管者,他们会授权自己的代表,如人大政协、审计部门、司法部门、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和媒体,对央企进行监管。明乎这点,并增强资金使用和管理透明度,国资委的新规才能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