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学习老孙好榜样
12月6日,在宁波打工的六旬老人孙永海不幸去世,家人根据其生前愿望,无偿捐献了两枚眼角膜、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给5名病人送去了生的希望和光明,成为宁波第一位器官捐献者。(12月18日《京华时报》)
宁波作为浙江省3个启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试点城市,在老孙之前,尚未有器官捐献者,至今也只有32人登记在册(有的还是在老孙精神感召下最近去登记的),也就是说,让一位打工者成就了器官捐献第一人。这也是老孙成为这些天宁波市民感动和热议的原因所在。
为什么偏偏是一位外来打工者成为宁波器官移植第一人?可能的解释有,老孙生性善良,他一度做过医院的护工,见多了患者的痛苦,深知器官移植对于患者的重要性;还有种解释是,在宁波打工的这几年,让他感受到了宁波市民对他的厚爱,出于感恩,他要报答宁波这座爱心城市。这些解释都对,但不能忽略的,也最该值得人们反思和学习的是,老孙在生死问题上体现出来的达观和开明,冲破了国人的传统禁忌,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死后必须留一个全尸的说法。
人们并非不知道器官捐献的意义,也清楚等待器官捐献的患者不计其数,但就是不愿加入器官捐献者的行列。犹记得,今年4月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消息甫出,舆论立刻大哗。绝大部分人对此持反对态度,理由是领驾照时就被问愿不愿意死后捐献器官,实在太晦气。何况驾车本就是项风险很高的活,驾照尚未到手,就要在器官捐献意愿书上登记,也太不吉祥。同理,人还活得好好的,谁都不愿意主动去申请登记器官捐献。
但老孙不一样,虽然他只读过几年书,在宁波利时百货干的是保安工作,收入仅有千元,家境十分困难,但在生死观上体现出来的高境界,非同凡响。老孙不但在平时与家人通话中多次表达愿意捐献器官的意愿,而且还经常这样开导工友:“人死了,一把火烧掉了,但身上有些器官对有些人来说,就是一条生命呀。”此种豁达通透的生命伦理体现在一个底层人身上,弥足珍贵。
孙永海的价值理念超越了传统的生死禁忌,超越了时代局限。现在我们学习老孙,不仅要学习他的大爱情怀和人性光辉,更要学习他突破生死禁忌、冲破文化障碍的时代精神,携起手来,共同缔造一种全新的伦理文化。
可喜的是,就像老孙的器官移植到5位患者身上,延续了他们的生命一样,他的精神也已经植根到广大宁波市民的心中。这两天,在老孙的大义壮举感召下,有越来越多的宁波市民加入到了自愿捐献器官的行列中。相信,随着这一队伍的不断扩大,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得以重生,会有越来越多的器官捐献者在奉献的过程中收获全新的生命体验,从而孕育一种新的现代文明——以我之器官换取别人生的希望的生命接力。
http://news.sohu.com/20111218/n329378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