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发动小学生捐款要慎行
孙先生是宁波象山人,有次在与人闲聊时说起孩子的捐款,屈指一算,其读小学的女儿一年间居然捐了四千多元。问她为何要捐那么多,说是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9月7日《钱江晚报》)
近年来,有关教师发动小学生捐款的消息层出不穷,而且多是作为表扬新闻来报道的。新学期刚开学,笔者编辑的教育杂志信箱里就收到了好几则小学生献爱心的短消息。同是浙江媒体,同一天的《青年时报》也报道了胜蓝实验学校共募得学生善款134498.43元,由校方代表专程送到患病学生裘正阳手中的感人消息。
在发动小学生捐款问题上,笔者一向持保留态度。认为不应该大力倡导,更不应该鼓动和发动;即使难以禁止,也应该做到适可而止,满足于象征性的行善即可,不宜追求实际的捐款数量。理由是:
首先,小学生不具备行善能力。他们是百分之百的消费者,每一分零用钱均来自父母,而且父母都给他们规划好了用途,如将不多的零用钱捐出去了,他们就得为此承担某些利益损失,譬如少买一支铅笔,少吃一包牛奶等等;如果不想因此蒙受利益损失,势必要向父母索取,这样,必然会加重家长的负担。说到底,他们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无力承担行善义务。
其次,小学生缺乏慈善的认知能力。在他们这个年纪,价值观尚未形成,对慈善的含义、本质所知甚少,以为钱捐得越多越能显示自己的爱心,就越有可能得到老师的表扬,成为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就像孙先生的女儿一样,学校一年间发动的四次募捐,一次都不落下,而且每次捐款数额都在1000元左右。其结果必然造成攀比心理,偏离了慈善的本质。
再次,小学生不会行使拒捐的权利。小学生最听老师的话,只要老师说声捐,他们就会毫不迟疑地将手中的钱捐出去,而不问善款的去向,也不会计较值不值得捐。因此说,在小学生中发动捐款要远比在大人中顺当,根本不会遭遇阻力。这其实是教师的权威在起作用。如此说来,教师在小学生中发动募捐与行政部门在教师群体中发动募捐一样,均具有强制性质。这点,即使教师再三否认也没用,事实就是如此。
08年发生在安徽宿迁的一桩惨剧不应忘记。汶川大地震期间,某小学六年级(1)班的学生小芳相应学校献爱心的号召,将从母亲那儿要来的40元钱高高兴兴捐了出去,被母亲知道后,竟遭到母亲擀面杖的毒打,最终被活活打死。其母因此被判刑15年。(08年12月12日《扬子晚报》)报道中的孙先生所幸家境还算富裕,没因为女儿捐了4000多元用擀面杖打她。如换得贫困家庭,这位女学生可能就要遭到训斥或者毒打了。可见,这样不顾自身条件、只为面子捐款的慈善于小学生身心成长两不利,应该尽快纠正或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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