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一条破凳折射了怎样的校园生态
假如不是新闻中披露的学校名、教师名、学生名及校领导名具体可考,真不敢相信这是则真实新闻。一位叫雷晶的女生,现就读于重庆涪陵区龙桥中学初二五班,上月的一个周一,其凳子不知被谁损坏了,班主任庞老师让她自己维修,可从周一到周五她都在学校,身上没钱,也不会修,结果是“我硬是站着上了一周的课。”(11月5日《重庆晚报》)
站着上课是一种怎样的滋味?相信谁都能体会得到。与其说脚酸,不如说心酸。因为站在教室里与站在别的地方不一样,它多了一重屈辱意味。只有那些挨了老师批评或者问题答不出来的学生才会“站壁”,无须多解释,反正站着上课的学生肯定是“问题学生”。就该案而言,虽然凳子不是雷晶弄坏的,但她无钱修、修不好是事实,这不等于说她触犯了校规(班主任说了此乃校规),理当该罚。
那么,雷晶真的该罚吗?无论是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义务教育法》,她都不该遭受这样的罚站。显然,让一个未成年女生站着上课,而且一站就是一周,有害她的身心健康,这是其一;其二,义务教育法规定要让所有适龄学生接受免费教育,学校必须提供所有的教学设备和资源,包括课桌椅,没说课桌椅要学生自带,更没规定课桌椅破了要学生自己修,修不好就要站着上课。毫无疑义,该校制定的上述校规是非法的。
退一步讲,即使凳子是雷晶自己弄破的,老师也不能要求学生自己修,因为学生不是木工,根本不具备维修技能。在没确认学生是故意弄坏的前提下(这种可能极小),老师至多批评几句,然后将凳子交由校方去修,再搬一条备用凳子给学生坐。这是最起码的教育义务,校方理应承担。
遗憾的是,该校自书记校长到班主任再到任课教师,没人认识到这点。班主任任她就这么站着、趴着或者挤在邻桌学生的凳子上上课;众多任课教师发现也没一人出手“相助”,哪怕把讲台边的教师用凳子让给她坐一下也无人做到;学校党支部易书记干脆说,既然凳子坏了,她坐着不舒服,当然就站着听课噻;学校严校长说,上课期间,桌凳自然损坏由学校维修,人为损坏就得由学生自己维修;更令人吃惊的是,那位教委工作人员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意思,而没说学校这么做是不对的。
所有这些,都表明该校的教育生态不够健全,突出一点,就是冷漠,缺乏爱心,不把学生的利益、权益当回事,只知道用不合理甚至不人道的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管、卡、压,放弃了一个教育工作者最可宝贵的人文情怀。有这样的老师,就会有这样的学生,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学生,不可能指望他们具有热烈的人文精神和救世济民的仁慈情怀。可忧的是,环顾当今各地学校,如龙桥中学这般刻板冷漠的学校不在少数,普遍呈现出人性荒漠的状态,对此,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注意。如再不对学校进行人文调剂,将会对下一代的成长造成极其不利的后果。就眼下而言,最急需的就是清理各校不合理、不合法的校纪校规,然后再对教师进行人文主义教育,非如此,教育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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