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死螃蟹还要横行到几时
别发懵,只听说活螃蟹横行,没听说死螃蟹还能横行的,老王怎么取这个题目?千真万确,在杭州,还真有这回事。不信请看10月15日《今日早报》的报道,12日,杭州工商下城分局东新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捣毁了一处以死螃蟹为原料进行加工作业的地下作坊,而该作坊生产的就是被视为高档食材的蟹肉、蟹黄。据悉,当螃蟹垂死或已死时,蟹体内的组氧酸会分解产生有毒物质——组胺。
黑作坊啊黑作坊,为何捣不胜捣?不举外地例子,就以杭州为例,不消说市民,就是工商人员也说不准杭州到底有多少地下黑作坊。我来告诉你,多来兮。也是《今日早报》在07年3月27日报道,一个地下加工厂每天生产800斤面条、饺子皮、馄饨皮,且这些面制品全都销给杭州60多家沙县小吃店。今年4月1日《青年时报》披露,杭州业内人士称五成泔水油流向地下工厂。这还只是曝光被查的数据,仍在地下运作的还不知有多少呢?想来令人不寒而栗!
难道那些黑心的作坊主真有地下工作者那样的本领,潜伏地底下,一次次能逃过执法人员的检查?不是的,他们除了胆大心黑,没别的花头。他们只消瞧准商机,凑几个份子钱,在城乡结合部或较隐蔽的居民区里租一间房子,添置几样简陋的设备,找几个临时工,然后再从市场廉价购进一批原料,就开始加工生产了,至于买家是不用愁的,只要东西便宜,不愁没人要。
或许有人会问,难道我们的执法人员都是睁眼瞎,对眼皮底下的黑作坊视而不见,非得等市民举报才出手打击?说来也是,我发现,凡是经工商出手打击的黑作坊大多是群众举报的,这不能不引起执法部门的反思。当然,陷于这样的被动局面,原因可能是人手少,而要打击整治的对象实在多不过来,这点请大家谅解。
笔者体谅执法人员的难处,因此不揣浅陋,在此提几点建议,权且为他们分忧解难。
第一条当然是重罚被查的黑作坊主。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者,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二条是重奖举报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法部门应积极鼓励市民举报并给予奖励。同时,对那些出租房的所有者予以教育和警告。
第三条是要克服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弊病。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办法,但实践证明,这种执法主体多元化、职能交叉的体制,容易导致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职责不明,往往造成监管“真空”,致使出现“十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的尴尬局面。为此,我建议由杭州市政府牵头成立一个协调小组,统筹对全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10/10/15/017003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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